儘管現在人對權利這麼在乎,但根據政治學家傑拉德.羅森堡(GeraldRosenberg)的說法,很多美國人都不太了解「不可剝奪的權利」到底在講什麼,也不知道它應該要澤被天下。羅森堡指出,大部分的人都把權利等同於一己偏好,他們之所以主張權利,通常都是為了幫自己的利益找理由,對於不相干的權利則毫不關心。因此只要不礙到自己,美國人當然很願意縮限重要的權利。羅森堡看過各種民意調查後做出結論:「美國人認為新聞自由的權利就只是可以報導人民喜歡的東西。如果大眾不喜歡這些內容,報社就不該有權發表。」至於言論自由的部分,他發現「美國人既堅定致力於抽象的言論自由,又強烈反對不受歡迎的群體享有言論自由」。他認為這兩個狀況都「為『權利只是偏好』的想法,提供了大量實證性的依據」。多數美國人很顯然沒有特別認同普世性權利的原則。如果這是真的,我們就很難想像有哪裡的人會熱衷於追求不可剝奪的權利了,畢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像美國一樣,有這麼豐厚的自由主義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