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報載中央警察大學一名大四學生,透過手機軟體認識了被害女子,2人雖各自有男女朋友,但經幾次約會後,仍發生性行為,該名警大生甚至拍下女子多張裸照及影片,雙方原本講好,照片及影片只能私下欣賞,不能任意外流,但警大生疑因日久生情,要求被害人當女友遭拒後,竟將不雅照片透過臉書,散布給被害女子之男友及兩名閨密,被害女子擔心身敗名裂因而報警,經警持搜索票前往警察大學學生宿舍搜索,果真在該警大生電腦內,找到相關照片及影片,被警方以強制及妨害秘密等罪函送法辦。警大隨即開除該名學生之學籍、勒令退學,該警大生更將面臨學校追討4年學雜費和官司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