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是我國為因應民主化及鞏固民主所需,將涉及通訊傳播,含使用資源、產業發照營運、結構及行為管制等業務整併而成的通訊傳播監理機關。這個為維護第四權的獨立機關並未見於老舊五權憲法的架構內,僅存於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及其組織法及相關作用法中規範。當組織定位與行政權發生爭議時,往往最後訴諸憲法解釋,我國五權憲法得否容許的下獨立機關,過去大法官會議613號解釋文,其實埋下有限度接受獨立機關的不利解釋,但總給了可能存在的開端。所謂行政一體,行政院的用人權限能騰讓多大,行政院做為NCC的上級機關拑制管控力度能有多大,似仍賴實務驗證及持續修法折衝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