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長張麗善積極爭取《國土計畫法》修法,倡議新增第三十二條之一農業權條款,保障農民權益並強化國家糧食安全。為此,張麗善親率縣府團隊,於5日與民眾黨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會晤,尋求跨黨派支持,希望立法程序得以加速推進。
張麗善強調,農民在過去50年因《區域計畫法》受到犧牲,如今《國土計畫法》不應再剝奪農民的土地權益。她直言,農業權入法不僅是農民的保障,更是糧食安全的基石。
雲林縣政府表示,5日下午在立委張嘉郡的協調下,張麗善率縣府主管及雲科大科技法研究所教授王服清,拜會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及多位民眾黨立委,說明農業權入法的重要性。會後,黃國昌表示將召開黨團會議討論具體支持方案。
當晚,張麗善隨後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及黨團成員見面,再次強調修法必要性,獲得國民黨團初步支持。6日張嘉郡與其他24位立委提案的修法草案,成功於立法院逕付二讀,交由黨團協商,修法進程明顯加快。
對於內政部長劉世芳指農業權入法恐造成「農地水泥化」,張麗善表示此為錯誤解讀。她解釋,農業權入法的核心在於合理的土地調配制度,以保障農民的穩定收入,同時提升農地利用率與生產效率。張麗善進一步指出,目前都市計畫區內農地價格遠高於非都農地,導致農民在配合國家糧食安全時,承受財產權與土地發展潛力的損失。她主張,應基於「特別犧牲,特別補償」的原則,透過交易或調配機制,如借鑒碳權交易模式,讓各縣市公平分擔糧食安全責任。
張麗善呼籲,國家糧食安全不應僅由農業縣市與農民單方面承擔,而是全民共同責任。她建議,各縣市應依據「有地出地、有錢出錢」的原則,共同投入農地保護工作,以確保糧食安全能永續發展。 (相關報導: 總金額7.65億美元超越大谷翔平 從洋基搶下索托的大都會老闆「王電火」鈔能力有多強 | 更多文章 )
此修法進程的推動,標誌著保障農民與糧食安全的關鍵一步,未來能否順利完成立法,將攸關農業縣市的發展與國家糧食政策的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