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保險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保險的重要性。那麼一個家庭該如何配置保險呢?可以用以下六大原則解決我們實操過程中的難點。
1.貢獻最高—應該幫誰投保?
家庭中哪個成員最不能缺保險?應該先給誰買,父母、孩子、還是自己?這是很多人經常會問的問題。
保險屬於一種金融工具,所以最好按照家庭的經濟貢獻程度決定購買順序。誰是家庭經濟支柱,就要把誰放在購買保險的第一位置上,因為家庭經濟支柱的賺錢能力最需要得到保障。一旦支柱生病了,家中經濟來源將中斷,家庭將面臨成員生病和經濟受損的雙重壓力。只有保障了支柱的賺錢能力,家庭財富才能夠源源不斷地增長。所以,最好先給支柱買好保險,再給老人和孩子購買。
當然,任何事情都不絕對,如果家庭成員對家庭的經濟貢獻程度相似,就需要同等對待。
總的來說,誰的收入高先給誰買,誰的工作性質危險先給誰買,誰的身體健康先給誰買。所以,整體的購買順序是:家庭經濟支柱>次家庭經濟支柱>無收入者。
2.風險最大—選擇哪種保單?
確定了家庭成員的購買順序後,再來看險種的購買順序。
在險種的購買順序上,需要考慮的是什麼風險發生後,對家庭經濟打擊最大,就需要優先配置這個風險對應的險種。一般情況下,家庭經濟支柱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疾病風險」。正值事業上升期,家庭經濟支柱一旦生病住院,不僅要花費巨額的醫藥費,還會影響家庭收入。因此,重大疾病險和醫療險是家庭經濟支柱的必備險種。此外,家庭經濟支柱還必須配置壽險和意外險。尤其是有房貸、車貸等負債的家庭,壽險更是家庭經濟支柱的必備險種。建議壽險的保額不能低於貸款金額,保障年限不能低於貸款的還款年限。
下面說說孩子的險種購買順序。孩子抵抗力較弱,容易生病住院,有時候小小的感冒都可能導致入住重症加強護理病房(ICU)。所以,醫療險是應對此風險的最佳險種。重大疾病險主要起到收入補償作用,雖然孩子沒有收入來源,但這並不意味著孩子不需要重大疾病險。一旦孩子罹患重大疾病,往往有一方父母專職陪同就醫,影響家庭收入來源。從這個角度來說,最好在醫療險的基礎上搭配一份少兒重大疾病險,來應對兒童白血病之類的兒童高發重大疾病。此外,孩子活潑好動,容易磕磕碰碰,意外險也是孩子必備險種之一。
老年人受年齡和健康狀況影響,投保難度加大。例如重大疾病險,老年人即使能透過健康告知程式,往往也會遇到保費高保額低,投保不划算的問題。
3.合理佔比—解決投保預算
很多人會使用「4321定律」來做資產配置。這是指將資金的40%拿去投資成長性較好且有不錯收益的資產,30%作為食衣住行等生活開銷,20%儲蓄起來作為備用金來應急,剩下10%配置保險。同時採取一種恒定混合型投資策略,即某種資產價格上漲,就相對應減少這種資產總額,將其分配到剩餘的資產當中,使資產配置比例恒定在4:3:2:1。
除了按照「4321定律」分配資產,還有一種是按照年收入來確定保費預算的辦法。根據生命階段、家庭結構等影響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結合自身經濟狀況及風險偏好,保費預算可按照家庭年收入的5%~20%,動態調整(見表2-10)。
4.因應損失—投保多少金額才夠用?
保額是保險金額的簡稱,指出險後保險公司理賠的最高限額,同時也是計算保費的主要依據。說白了,保額就是發生風險時,這張保單最多能賠多少錢。
投保時該選擇多少保額,由多種因素決定,主觀上取決於自身的需求和經濟能力。保額越高,抵禦風險的能力越大,當然保費也會水漲船高。所以我們在投保時,選擇的保額既不能因過高而超出自己的支付能力,也不能因過低而造成嚴重的保障不足。保險的作用是抵禦風險,而保額的高低決定了抵禦風險能力的大小。如果一份保險的保額太低,意味著一旦發生風險,即使理賠也解決不了全部問題,仍有風險破口,這就失去了購買保險的意義。但保險的保費在很大程度上由保額決定,保額越高,保險的保費就越貴。
對一般家庭來說,保費超額支出會嚴重影響家庭的生活品質,增加經濟負擔。情況嚴重的話,保費無以為繼,甚至會出現斷交及退保現象,不僅造成保障缺失,還可能產生金錢損失。
如此看來,保險的保額只有買得合適(保費在承受範圍內,且有充足抵禦風險的能力),才是最佳的選擇。那重大疾病險、意外險、醫療險、壽險,以及為養老準備的年金險我們都買多少保額合適呢?可參考(表2-11)。
5.長期關鍵—能夠保障多長時間?
對於商業保險,我們始終強調,大人優先於小孩,保障型產品優先於儲蓄型產品,預算規劃優先於產品選擇,保額規劃優先於保障期限選擇。關於保障期限,我們在符合上述原則後,如果預算充足,那保障期限肯定是越長越好。在預算不充足的情況下,則重點保障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青年事業打拚期。快節奏的時代,年輕人埋頭奮鬥,往往忽略了「革命的本錢」。在工作、事業前景蒸蒸日上之時,不要忘了未雨綢繆,做好底層保障配置。
第二階段,中年疾病高發期之前。根據中國癌症研究中心資料,隨著年齡的增長,癌症在五十~七十五歲發病率曲線增速明顯。考慮到食品安全及環境等問題,該年齡段非健康體機率高,投保時可能存在需要人工核保或被拒保的情況。所以,本人建議保障規劃方案盡可能在身體健康時期就配置完畢。
第三階段,家庭貸款還款期。高負債率的背後往往有著不小的隱患,一旦家庭成員陷入疾病和意外的困境,負債會壓垮家庭經濟。所以,保障期限應儘量覆蓋到還款期限的結束。
6.費用分攤—如何繳納保費?
優先考慮長交費期(如三十年)和高交費頻率(月交)。
交費時間越長,交費頻率越高,槓桿作用越明顯。舉個例子,同樣是投保後第十年出險,如果選擇了十年交費,此時全部保費都交費完畢,但選擇三十年交費的話,相當於僅繳納了1/3的保費,卻獲得了同樣多的理賠款。另外,目前很多保險帶有豁免功能,即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罹患輕症、中症、重病,後續的保險金不用繳納,保障依然持續。從這個角度來說,交費時間越長,交費頻率越高,用小保費撬動大保額的效果更明顯。
當然結論也不是固定的,要結合個人財富收入的週期性來衡量。在極速創富階段,如做生意,可以在收入多的時期選擇中短期交費,防止後期收入不穩定導致交費壓力大。
作者介紹|且慢基金投資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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