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專屬文章 黎蝸藤專欄:再論高虹安「誣告」案乃天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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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博士論文雖然和其為第一作者的期刊論文有大量的文字重複,但這種文字的雷同「不是抄襲」。(資料照,蔡親傑攝)

筆者日前發表《高虹安「誣告」案罪成是天大的冤案》。在一片落井下石和幸災樂禍聲中,是少數仗義幫高虹安喊冤的評論文章。該文寫在法院發佈新聞公告之後,當時裁決書全文還沒有貼出,所以有一些細節未能詳細分析。看過高虹安誣告案判決書全文,筆者進一步確信了法官判案基於「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還去吿」的論述。還是筆者前文的論點,這句話的三個要素「明知」、「抄襲」、「吿」,通通不成立!

同時,一些支持「翁達瑞」的大V(比如「黃智賢新聞」)寫的「分析」文章流傳頗廣,然而當中充滿謬誤,誤導公眾,也值得進一步批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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