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日前發表《高虹安「誣告」案罪成是天大的冤案》。在一片落井下石和幸災樂禍聲中,是少數仗義幫高虹安喊冤的評論文章。該文寫在法院發佈新聞公告之後,當時裁決書全文還沒有貼出,所以有一些細節未能詳細分析。看過高虹安誣告案判決書全文,筆者進一步確信了法官判案基於「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還去吿」的論述。還是筆者前文的論點,這句話的三個要素「明知」、「抄襲」、「吿」,通通不成立!
同時,一些支持「翁達瑞」的大V(比如「黃智賢新聞」)寫的「分析」文章流傳頗廣,然而當中充滿謬誤,誤導公眾,也值得進一步批駁。
筆者日前發表《高虹安「誣告」案罪成是天大的冤案》。在一片落井下石和幸災樂禍聲中,是少數仗義幫高虹安喊冤的評論文章。該文寫在法院發佈新聞公告之後,當時裁決書全文還沒有貼出,所以有一些細節未能詳細分析。看過高虹安誣告案判決書全文,筆者進一步確信了法官判案基於「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還去吿」的論述。還是筆者前文的論點,這句話的三個要素「明知」、「抄襲」、「吿」,通通不成立!
同時,一些支持「翁達瑞」的大V(比如「黃智賢新聞」)寫的「分析」文章流傳頗廣,然而當中充滿謬誤,誤導公眾,也值得進一步批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