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6)日正式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提出覆議,並提出7大理由,認為全部條文窒礙難行。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對第一點「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很感冒,直言如此的陳述,是行政權明目張膽干預立法權。
針對行政院提出覆議,並表示法案「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黃揚明表示,立法權要如何討論一套法案,不是行政權該置喙的,尤其「沒有實質討論」的定義,若套用在這次的立法過程中,未來難道所有逕付二讀的法案,都違反這一點,而成為行政院提覆議的理由嗎?
黃揚明指出,「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這作為公民團體號召社運的訴求當然沒有問題,但行政院把這點拿來當成提覆議的理由,只代表行政院響應青鳥行動,也象徵向在野黨正式宣戰。此外,行政院第二點理由直接稱「質詢總統違憲」,但是否違憲是大法官說了算,不是行政院來判定,改成「有違憲之虞」會比較公允。
黃揚明直言,總之未來3年半,行政與立法的衝突不斷,將是可預見的現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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