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更新)2024年2月1日中華民國新國會委員上任,民眾黨與國民黨首要推動「國會改革法案」,在5月17日希望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卻爆發肉搏戰引起國人關注,5月21日再次闖關二讀,立院外出現三萬人聲援。此次修法為何會被說是立委擴權?藐視國會罪又是什麼?真的有2兆錢坑法案嗎?是否掀起「太陽花2.0」?國會改革法案時間軸、爭議懶人包風傳媒新聞焦點帶你一文看懂。
直播》國會改革法今拼三讀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時間軸
2月20日》民眾黨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3月08日》國民黨提出多個版本國會改革法案3月08日》交付委員會審查3月29日》民進黨提出國會改革法案4月01日》綠白兩黨草案首次排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4月03日》第一次公聽會4月10日》第二次公聽會4月11日》第三次公聽會4月15日》藍白兩黨版本委員會逐條審查,全數保留送黨團協商4月18日》綠營版本與藍營4案版本進到委員會審查,國民黨隨即提出散會通過4月25日》重演4月18狀況5月03日》民進黨版本逕付二讀失敗,國民黨4版本逕付二讀成功5月16日》法案冷凍期一個月結束,黨團協商沒有共識5月17日》立院表決二讀程序(國情報告)、國會爆發打架衝突、立院外出現民眾聚集5月21日》立院表決二讀程序(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聽證權)、立院外3萬民眾聚集5月24日》立院表決二讀程序(立委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民團號召國人聚集5月28日》立院表決力拼三讀程序
20240524-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朝野立委在議場內各自表達立場。(柯承惠攝)
為何國會要改革?
國會改革已經不是新的議題,最早在2007年、2012年、2016年都有相關提案,總統大選時,朱立倫與蔡英文也都有相關政見。不過民進黨執政八年,稱涉及修憲與在野黨沒有共識,導致多項國會改革政見未落實,被民眾罵跳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曾表示,仍須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
盤點藍白陣營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主要可分為4大部分,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及強化人事同意權。
20240524-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 一位民眾身上插著百合花在立法院外的抗議。(柯承惠攝)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總統國情報告違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5條)
黃暐瀚17日在《關鍵時刻》節目中進行分析。「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部分,藍白要求每年2月1日前送交書面報告、3月1日前要到立院報告,並採即問詢答,黃暐瀚指出,這可能會讓即將卸任的立委看過報告後就離開國會,時間有一點問題;且民進黨團認為,總統即時詢答是違憲。
根據「釋字第585號」,大法官解釋,「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但民進黨認為,大法官也強調了,就相關的調查權行使,確實是不能違反權力分立、制衡原則,同時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的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行使造成實質妨礙;同時,民進黨解讀大法官意旨指,國會調查權並不等於就是司法偵查審判權,更不得干預監察院的職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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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在大法官判例下,民進黨黨政高層評估,不少可能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之條文基本上違憲,目前正在做法案若通過後的政治與法律攻防後續準備。
對於「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黃暐瀚則說,這是最沒有爭議的一點,不解民進黨為什麼會反對,且黨團總召柯建銘稱這會違憲。他總結道,5個法案共60幾條條文,但只有國民黨、民眾黨聯合提出的版本,民進黨雖有提案但被司法委員會封殺;而若國會改革法案都通過,5月20日新的內閣閣員都要適用新的辦法,狀況會非常不同。
20240524-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民進黨立委在表決時手持藍白拖鞋呼口號。(柯承惠攝)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立委擴權&藐視國會罪(《立法院職權行使法》25條)
5月21日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條文,若被質詢人若答覆超過質詢範圍、反質詢、無涉秘密事項卻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未經同意即缺席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經主席制止仍違反,經院會決議將處2萬至20萬罰鍰;逾期仍不改正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並得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政府人員受質詢時虛偽陳述,依法追訴刑事責任。
第30之1條修正條文規定,需由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的相關被提名人,若未依規在7天內由提名機關送交學經歷、財產、稅務及刑案紀錄表等審查相關資料,或拒絕依立法院要求提交相關資料、答覆相關問題,或是拒絕提出結文,又或是在提出結文、具結後仍答覆不實、隱匿資料、提供虛偽資料,經院會決議得處2萬至20萬元罰鍰。
立法院會24日處理國會改革法案,立委傅崐萁出席表決。(柯承惠攝)
第48條修正條文明定,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若不配合國會調查,在立法院調閱資料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得經院會決議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法人、民團或社會有關人士不配合國會調查,在立法院調閱資料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也得經院會決議處1萬至10萬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究竟國會改革法案若修正通過後,未來可能觸犯藐視國會的有哪些人?針對不同身分、不同行為者,依照前述條文規定,經院會決議可進行的處罰,大致分為被課處行政罰鍰、移送監察院彈劾或懲戒、追訴刑事責任關押或罰金;而依前述分類,政府公務人員可移送監察院、追訴刑事責任,法人、民團及社會有關的民間人士,則最多僅會被課處行政罰鍰。但條文內已明定為「公務員」才會涉及刑責,其餘人員皆不會。
此條文的爭議點為,「藐視國會罪」中的構成條件定義不明確,可能讓被質詢人在標準模糊不清的狀況下受罰,也可能導致國會無限擴權,破壞權力分立原則。
20240524-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院會。(蔡親傑攝)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國會聽證調查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5至48條)
國會調查權方面,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主張將調查權限於院級的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層級的專案小組則維持僅有文件調閱權,但依照21日二讀條文,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得經委員會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行使調查及調閱權,並得舉行聽證會,要求有關機關提供資料,及出席聽證會提供證言,而調查事項、目的、方法及成員人數則由院會或委員會議決。
調查權行使時限,民進黨團主張最遲應於該屆立委任期屆滿終止,但二讀條文規定,調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應在會期中成立,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的時間不在此限,而議案調查完畢提出報告及處理意見後,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才解散,或於該屆立委任期屆滿時自動解散;成員組成方面,調查委員會依黨團席次推派,專案小組則由委員會推派。而召集委員部分,民進黨團主張設2名召委,但據二讀條文,調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僅設1名召委,並由所屬成員互選。
20240524-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中)與民進黨立委一度在議場衝突。(柯承惠攝)
針對國會聽證調查權,藍委吳宗憲解釋,行政必須向立法負責,國會需取得一定權限,才有辦法調閱資料,加上過去大法官解釋就曾多次明示,國會有調查權限,也得請相關人等到國會,且2016年前民進黨的修法版本都有寫明這些條款,也有引用大法官解釋。然而,民進黨現在卻告訴大家這些都不行,其實前後只差在他們是否執政,對憲法的解釋也會有所不同。
針對民進黨憂心會洩漏營業秘密與國防機密,黃珊珊說明,若涉及國防、外交或其他法令應秘密的事項,會依法以秘密會議行之,若個人隱私、生命、財產與其他自由有遭受威脅之餘時,也可以不公開,參與秘密會議的立委都有保密義務,若查閱人員洩密,都需依洩密罪移送法辦,「綠營質疑台積電的know-how恐被洩露是不可能的。」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則認為,最大問題並非立法院有無調查權,而是針對修正草案邊界範圍細緻度,沒有認真嚴謹討論,反而像火車一路過站表決通過,立院委員會不討論、政黨協商沒結論,後續才拼湊相關版本,是非常草率的立法。
20240524-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左)在議場表決時一邊舉手一手冰敷。(柯承惠攝)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沒有討論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法案先由立委連署後提案送交程序委員會排案,草案會在院會朗讀標題後完成一讀,再送交委員會審查(付委),若草案無法在委員會有共識,就會進入一個月的冷凍期,冷凍期結束後會進到政黨協商,再由立法院進行二讀、三讀程序。
4月15日藍白兩黨版本委員會逐條審查時綠營希望連同民進黨版本一同併案審查,不過被藍白兩黨以人數優勢否決。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後續發言時提到,根據議事規則,如果大家對法案條文有意見就保留,之後進行政黨協商,這有何違反議事規則,反倒是民進黨立委不斷干擾議事,提40次散會表決,況且之前審國務機要費相關規定,當時民進黨有尊重在野黨嗎。
繼318學運後,立法院外又聚集大批民眾舉辦「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入夜後參與民眾陸續增加,人潮已至中山南路。(圖/洪煜勛攝)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民進黨提散會不討論?
藍營質疑綠營不想討論,進而提出了40次散會動議,被藍白兩黨加上主席以人數優勢擋下。
民進黨解釋,會有此杯葛舉動是因為國民黨不斷保留條文送交黨團協商,因此想要緊急煞車停下會議,讓該草案還保有討論空間。
20240524-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 立法院外民眾集結抗議。(柯承惠攝)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草案條文有公開嗎?
黃國昌聲稱「國會改革法案」的內容都有公告在立法院網站,但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在直播中,實際查詢立法院官網,確實有藍綠白三黨的「28部全案保留的未整合提案」,這些都是未經過審查沒有結論的版本。
5月16日在開議前一天,黃國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與國民黨傅崐萁希望有共識與底線,因此私下潤好國會改革法案,媒體詢問條文內容是什麼,黃卻稱條文是「最高機密」,引起熱議。
5月17日立法院表決,藍綠白都在當天提出最新的修正動議,也依照慣例不會在網路上公開。
苗博雅表示,立委桌上的有28版本草案,但當天表決的「黃傅新版草案」開會當天晚上七點才將條文放上113位立委桌上,因此,還有立委聲稱從未看過修正動議文字,不知道在表決什麼。媒體直到當晚9點多才拿到草案內容。
苗博雅指出,過去藍綠兩黨提出修正動議,是針對少數有爭議的條文提出調整或妥協的文字,來作為最終通過的版本。不過黃傅新版草案的條文,卻跟先前提出28版本的完全不一樣,認為有濫用修正動議之嫌。
20240524-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 國民黨及民進黨立委在開議前即為了布置布條發生口角推擠衝突。(柯承惠攝)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舉手表決違反程序正義?
依照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5條規定第1項,立法院表決方式包含口頭表決、舉手表決、表決器表決、投票表決及點名表決,除點名表決需經出席立委提議,其餘方式的採用,均由議事主席決定宣告。
因此,使用舉手表決並沒有違法,但當天場面混亂,民眾黨團指控綠營不斷強行攻佔主席台,藍綠雙方互相指控有表決卡被偷,藍委洪孟楷表示,立法院長韓國瑜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決定舉手表決。
當天還發生,立委總數108人,表決贊成60人、反對50人的計算誤差,讓綠委不滿大喊黑箱。
近期立法院都使用投票器,上次舉手表決已經是1989年,立委洪申翰認為,國民黨帶國會回到35年前,用跟中國人民大表大會一樣的表決方式。
繼318學運後,立法院外又聚集大批民眾舉辦「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入夜後參與民眾陸續增加,人潮已至中山南路。(圖/洪煜勛攝)
民眾為何要包圍立法院?訴求是什麼?
此外,活動登場的前一天晚上,主辦單位早已經寫好應對警察、活動地圖、注意事項的「教戰手冊」,在網站上提供參與者查看;為該活動建立的千人LINE社群平台有10個官方管理員,分別負責管理、闢謠、網站、攝影、翻譯等職,社群裡只要一有人在群組提到「衝」,就會馬上被刪留言、踢出社群,並會有管理員出面強調「理性,沒有要衝立法院」。這些「手路」,和10年前演變到後來,自己的國家自己救、自己的活動自己管的太陽花差不多。
公民團體認為,藍白立委未經充分討論就開始二讀,有違反程序正義,要求實質審查和正視人民訴求。
20240524-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立法院外集結成群的抗議民眾。(柯承惠攝)
為何黃國昌成眾矢之的?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他支持國會改革,只要把條文攤開來好好審查,改革,就會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他非常不明白為何傅崐萁與黃國昌總召,要用最倉促、最粗暴的方式,去傷害國會改革的正當性。把一個明明可以得到支持的法案,用最糟糕、最不民主的方式來強推。
王婉諭認為,黃國昌在「修正動議爭議」中說的都是事實,但他沒有告訴社會大眾全部的真相。當黃國昌面對質疑,他從不正面回應,總是運用自媒體的分眾環境,蓄意切割事實,操弄資訊落差,吸引信眾,餵養仇恨。
王婉諭感嘆,過去黃國昌啟蒙了非常多人,帶領非常多人認識社會改革議題,如今他的昨是今非、雙重標準,嚴重傷害了「曾經相信理念」的那些人,對於理念、價值的信任,這是黃國昌造成的傷害中,最讓人難以忍受的。
立法院會24日處理國會改革法案,立委黃國昌出席。(柯承惠攝)
不只包圍立法院!民團發起524七縣市串連
民間團體發起「我藐視國會」全台串聯活動,分別在台北、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雄、台東七縣市舉辦活動。
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 台中火車站外民眾集結抗議。(資料照/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