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到底在吵什麼?破3萬人521立院集結 國會改革3大爭議一次看

民眾用社群媒體號召在立法院外抗議。(圖/洪煜勛攝)

立法院於17日進行國會改革法案表決,由於修法內容及程序爭議,朝野雙方爆發嚴重肢體衝突,後續立法院外也聚集大量抗議群眾。今(21)日數個公民團體申請於上午9時在青島東路舉行反對國會濫權的「民主倒退,公民搶救」活動,並透過Instagram、Threads等社群,號召群眾於18時30分集結聲援,這也成為Threads發跡後出現在該平台上的首場社會運動串連。

國會改革法案為何引發立院衝突?爭議點一次看

本次立法院爭議,為國民黨和民眾黨共提出國會改革修法,當中的內容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強化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調查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投票記名制等等。國民黨、民眾黨主張修法是為了加強國會監督職能,然而民進黨認為,修法草案過立擴強立院權力,影響權力分立原則,同時也對於法案的審查提出質疑,認為程序違反常規。雙方爆發激烈肢體衝突,造成5名民進黨立委、1名國民黨立委受傷送醫。

繼318學運後,立法院外又聚集大批民眾舉辦「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入夜後參與民眾陸續增加,人潮已至中山南路。(圖/洪煜勛攝)
繼318學運後,立法院外又聚集大批民眾舉辦「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入夜後參與民眾陸續增加,人潮已至中山南路。(圖/洪煜勛攝)

國會改革法案的爭議點如下:

#法案內容

【立法院調查及聽證權】

國民黨: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章「文件調閱之處理」修改為「調查權之行使」,並增訂第9章之1「聽證會之舉行」權。

民眾黨:第8章修改為「聽證調查與文件調閱」。

民進黨:主張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針對憲法賦予立法院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得決議成立調查委員會,而委員會得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否則將無權實施聽證調查權。

爭議點:修法不只針對官員調查權,也將範圍擴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可能導致一般民眾或企業必須提供資料給立院或至立院接受詢問、出席聽證會等,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抵觸《憲法》權力分立的疑慮。

繼318學運後,立法院外又聚集大批民眾舉辦「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入夜後參與民眾陸續增加,人潮已至中山南路。(圖/洪煜勛攝)
繼318學運後,立法院外又聚集大批民眾舉辦「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入夜後參與民眾陸續增加,人潮已至中山南路。(圖/洪煜勛攝)

【藐視國會罪】

國民黨:提出《中華民國憲法》修正草案,增訂「藐視國會罪」,出席聽證會受質詢時若虛偽陳述、行政官員接受立委總質詢時若隱匿所知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行政官員在總質詢時反質詢經主席制止仍繼續者,將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民眾黨: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草案,官員在答詢時如果超過質詢範圍,未經主席同意或答詢不涉機密,不得拒絕答覆,也不得隱匿資訊或虛偽陳述;若違規,主席得予制止,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為真實且完全的答覆。

民進黨:未提出藐視國會相關條文,但主張透過《立法委員行為法》強化國會議員自律,新增立委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違反者經紀律委員會邀請專家學者調查,做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後,提報院會議處。立委涉刑事責任者,可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爭議點:「藐視國會罪」中的構成條件定義不明確,可能讓被質詢人在標準模糊不清的狀況下受罰,也可能導致國會無限擴權,破壞權力分立原則。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這樣的立法院哪配得上「國會」? 更多文章

繼318學運後,立法院外又聚集大批民眾舉辦「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入夜後參與民眾陸續增加,人潮已至中山南路。(圖/洪煜勛攝)
繼318學運後,立法院外又聚集大批民眾舉辦「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入夜後參與民眾陸續增加,人潮已至中山南路。(圖/洪煜勛攝)

#審查程序

【法案內容討論爭議】

4月15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逐條藍白版法案,但針對民進黨立委有意見的條文宣告保留送協商,民進黨未有發言機會,因此試圖發起散會動議,但由於藍白人數優勢,最終條文全數保留送交黨團協商。而綠營版本國會改革法案則因藍營五度表決通過散會動議,無法出委員會及舉辦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