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與北士科案,遭到藍、綠北市議員夾擊;柯文哲雖出面說明澄清兩件不同個案的內容,但仍不免感慨說:「吵了一個月的北士科、京華城案,真正該辦的台智光案子快被忘記了;這是典型的圍魏救趙。」柯文哲言下之意,是那些涉入台智光案的藍、綠市議員,怕被查案上身,而刻意拿出此兩件舊案大炒以轉移焦點嗎?
柯文哲的質疑應該是有所本。然而,依目前的形勢與藍綠相關議員刻意的興風作浪,柯文哲只能「政治的歸政治」、「事實的歸事實」,既要耐得住被抹黑潑糞的氣,也要能帶著「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讓事實公諸於世。最重要的是,如果部分北市藍、綠議員若真的是為了「圍魏救趙」,以掩飾自己可能涉及台智光的貪凟案,則柯文哲應該勇於揭露事實,即使自己會因京華案或北士科案而遭到無情的抹黑,也要帶著自我犧牲的精神,朝「導正台灣社會政治風氣」的目標邁進。
部分藍綠政客轉移焦點 私心若揭
身為一個小小國民,要求身為民眾黨主席的柯文哲「自我犧牲」,好像有點過分要求了。就如同要求廢除死刑的人一樣,通常,絕大多數要求廢除死刑的人,其個人的至親友人都沒有遭受到窮凶極惡、毫無人性的兇手凌虐強暴殺害,卻要求受害家屬要原諒加害者。
同樣的,要求別人犧牲的人,若自己不先自我犧牲,也沒有資格要求別人自我犧牲。但是,為何筆者會要求柯文哲必須自我犧牲,以導正社會政治風氣?這是因為柯文哲在參選總統之前,就「自己」聲稱,他的從政與參選總統,是為了從事一場改變政治風氣的社會運動,如果只是膨風說說而已,那就和一般政客沒有兩樣,頂多是五十步笑百步;而既然立下志向,為其個人為自己的志向而犧牲,顯然是他應為的,而不待筆者或其他人的要求。
部分心懷惡意藍、綠政客,以北士科案與京華城案攻擊柯文哲,除了圍魏救趙、轉移台智光案的目的之外,也就只有另兩個目的,一是讓柯文哲人設形象崩盤,一報大選時被他形容為「貪污腐化」之仇。其次則是讓柯文哲疲於奔命、連帶拖垮民眾黨的社會支持力,以有利於藍、綠兩黨內某些不肖政客繼續遂行政治及貪凟利益的分贓,進而提前為2026的地方選舉鋪路。
就北士科案的爭議點,柯文哲將土地切分標售,以期吸引更多有能力的企業前來投標,在法律與行政程序上並沒有問題;而T17、T18土地公開底價讓有意願的人前來投標,且不必附計畫書,如同一般縣市政府標售抵費地一樣,在程序上是要吸引更多有能力、有意願的開發商前來投標,只要法律與行政程序皆「依法行政」,柯文哲或北市府公務人員,就不太可能有圖利廠商的責任。
公開招標價高者得 應未涉圖利
唯一的癥結點在於,T17、T18得標者是柯文哲參選總統的副總統搭檔吳欣盈所屬家族事業新光人壽,就此而言,柯文哲不免予人「瓜田李下」之嫌;但重點在於,在辦理公開招標的過程若無私心,也未收受任何不當利益,則柯文哲仍是為了讓「台北市民所擁有的」市產能夠標出更高價格以充裕市庫,柯文哲自無法律與道德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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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京華城案而言,其爭議點在於,為何容積率得以從郝市府時代的392%提高到柯市府時代的840%。郝市府堅持容積只准予392%、已經過監察院糾正北市府,再經由柯市府依監察院糾正內容,恢復其容積為560%;京華城則再依據恢復之容積,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辦理容積獎勵、加計容積移轉後,才使得總容積達到840%。
京華城案主要癥結點在於,獎勵容積加計容積移轉的總容積與郝市府時代的392%,差距確實過大。而通常,容積的多寡涉及開發商可以興建的總樓地板面板,一般開發商的可售建坪還包含免計容積的「建坪」,若加上各式各樣可能算入計價的「虛坪」,開發商的獲利更高。
就實務面而言,開發商透過建築設計規劃,必然會將土地做最極致的利用,以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會透過建築師不斷的檢討可供容積獎勵的法規與可移轉容積的法令,讓土地的容積率達到最高。但各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自然需對開發商提出的內容審議其適法性與合理性。
就法律面看,京華城向前北市長柯文哲提出陳情,柯文哲即「交辦」都發局,本是依據一般陳情案請主管局處進行研商或研討,再給予陳情者適當的回覆;現今反成了「柯文哲指示要通過京華城案」的話柄?這中間,到底有無某些人刻意構陷柯文哲之處?或柯文哲真有圖利京華城的用意?必須加以釐清。
交辦陳情案進行研議 卻被刻意誣諂下達指示
柯文哲向以清廉自持,筆者去年下半年採訪總統大選過程,中部一名支持郭柯配的企業主即曾表示,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不像某些縣市長會以政府各種標案「養金主」、再於下次選舉時從這些企業金主拿取「大筆的政治獻金」;因此,很難有大額政治獻金供他參選總統。
如果柯文哲真有圖利京華城,應該不敢主動掀起台智光案涉及藍、綠議員恐合意貪凟的話題;也不敢於總統大選時全力揭露民進黨執政的各項弊端。所謂「雞蛋再密也有縫」,柯文哲若有涉貪,不可能沒有把柄在他人手上;而基於恐怖平衡,他和競選對手就不會互相揭弊了。
換句話說,如果柯文哲涉及圖利弊案,為何去年底總統大選如火如荼之際,藍綠兩黨都沒有人出來揭開這兩件早在台北市議會就備受質詢與關注的案子?也難怪,柯文哲會認為目前大作文章的人,目的就是在轉移台智光弊案的焦點。
北市科案,只能說柯文哲未能記取古人「瓜田李下」的教訓,但法律及道德上不致有違犯之處。京華城案若是為了擴大商業經濟投資效益而容許京華城取得最大容積獎勵,並未獲取任何貪凟或不當利益,也不見得有違法之處;不過,類似的容積獎勵與法規解釋,常涉及龐大的商業利益,便可能成為中央或地方主管官員涉及貪凟的淵藪;柯文哲在官員任用、程序稽核、法規的認識與適法的裁定上,都應該審慎任用、考察及明辨之。
土地開發容積計算所涉利益龐大 常成官員涉貪淵藪
即使柯文哲在法律上難有咎責之處,但部分別有用心的藍、綠政治人物與政論名嘴及「三民自」綠媒、側翼網軍,必趁此時全力打擊柯文哲的誠信與形象,目的當然是為了讓那些支持柯文哲與民眾黨的選民因失望而不再支持柯、最好還能吸收這些中間白色選民轉而支持藍、或綠營。這是最惡劣的政治抹黑手段之一。不過,這卻是台灣眼下的政治現實。
也就是說,政治打擊與抹黑是必然的結果,柯文哲只能坦然面對,公開所有應該公開的資訊;包括台智光所可能涉及的相關弊案內容,柯文哲也要秉持從政理念與勇氣,掀開所有的黑暗面,讓一切攤開在陽光下台灣早早就有所謂的「陽光法案」,但近三十年來,猶如前中研院長李遠哲所形容,卻是愈來愈黑暗(腐化沉淪)。柯文哲因為政治理念與行為表現,總統大選時吸引了369萬多白色、中間選民的支持;此時的危機,應視為導正社會政治風氣的良機,縱使可能遭到司法迫害,只要將一切透明公開、勇於反擊惡勢力,台灣的曼德拉,也許不只是施明德,大選時唱出「簡單的人」及「憨人」的柯文哲應屬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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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新故鄉智庫研究員,本文由新故鄉智重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