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觸藐視國會罪?朝野意見一次看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1日就國民黨、民眾黨團擬具的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詢答。(蔡親傑攝)

國會改革法案各黨團版本陸續就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本周排審民眾黨、國民黨團擬具的修正案,上周五才正式亮相的民進黨團版本,目前仍待程序委員會通過。儘管相比同中有異的在野黨團版本,民進黨團版本則是大相徑庭,但在藍營視作「重中之重」的國會聽證調查權上,朝野仍均有些許著墨。究竟國會聽證權、調查權為何?與現行國會調閱權有何不同?若拒絕聽證或調查,國會又是否有權懲處?《風傳媒》盤點各方意見,探究未來可能的修法走向。

繼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專題報告後,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本周正式排審民眾黨、國民黨團提出的國會改革修正案,表定1日進行詢答,並在3日上午召開公聽會,同日下午展開逐條審查;而上周五公布的民進黨團版本修正案,由於仍須在周二經程序委員會通過,並進入院會一讀後,才能交付委員會審查,依照目前既定議程來看,恐難與民眾黨、國民黨團提出的修正案併案審查。

立委吳宗憲14日出席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柯承惠攝)
本周輪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排定1日對民眾黨、國民黨團擬具的國會改革修正法案進行詢答,並在3日上午召開公聽會,下午就展開逐條審查。(資料照,柯承惠攝)

儘管議事程序已定,綠委們仍在1日委員會開會前提出程序發言,盼本周輪值召委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能讓民進黨團版本一同併案審查。翻閱民進黨團上周五正式公布、號稱「絕不違憲」的國會改革修正案,主旨含括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強化秘密會議規範、深化性平反對歧視等,看似與在野版本相差甚遠,但在藍白極為重視的國會調查權上,民進黨團版本其實也稍有著墨。

國會調查權誰來行使?藍綠白執行單位皆不同

先前《風傳媒》曾比較在野2黨在國會改革法案上的異同,在國會調查權中,國民黨團主張「調查權之行使」與「聽證會之舉行」應各有專章,民眾黨團則提議修正為「聽證調查與文件調閱」;而甫公布修正案的民進黨團,則僅提出「調查權調閱權雙軌」,未提及聽證。雖3黨法源依據皆為司法院憲法法庭釋字第585號解釋,卻對制度如何運行各有構想。

依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設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決議設調閱專案小組。國民黨團主張調閱應更為調查,民眾黨團則提議變為聽證調閱,民進黨團版本則將院級的稱作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層級的則維持調閱專案小組;特別的是,國民黨團除了有總召傅崐萁領銜提出的版本,藍委楊瓊瓔個人擬具的版本,則維持現行調閱之名。

20240325-國民黨立委傅崐萁25日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審查會。(陳昱凱攝)
依現行法規,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設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決議設調閱專案小組,而由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見圖)領銜提案的修正案,主張調閱應更名為調查。(資料照,陳昱凱攝)

有關委員會及小組構成,民眾黨團主張委員會由立法院長擔任主席,專案小組則由成員互選1名召集人,國民黨團則提議,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均由成員互選1名召委;但民進黨團主張,委員會及專案小組皆應設2名召委,委員會應由成員互選,小組則由委員會召委兼任,並進一步順應此想法,將行使調閱權時限定在會期屆滿之時終止。

面對朝野黨團及立委的提案,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於書面報告指出,無論聽證調查與文件調閱,或調查權之行使,依憲法法庭釋字釋字585號解釋意旨,文件調閱即為調查權重要方法,兩者是否分別規範,或於專章內統一規範,涉及章內各條條文規範,屬立法政策的選擇,尊重立委合議決定。 (相關報導: 國會改革》吳宗憲暴怒!首次在質詢台大動肝火 重批政院副秘違憲說「牛頭不對馬嘴」 更多文章

國會調查權如何行使?藍白範圍廣 綠限公部門

除了對執行調查、調閱權單位的名稱與構成等構想不同,在權限上無論是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均主張調查或調閱範圍不僅行政機關,還包括相關的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且在國民黨團版本,以及藍委吳宗憲個人擬具連署的版本中,更提及除了經立法院長認可的國防、外交機密理由,經立法院決議後,相關人員不得拒絕,並應詳實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