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做出核四封存決議,可能導致台電與核四包商之一美國奇異公司的合約問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莎琪(Jen Psaki)稍早在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台灣是否繼續興建核四,應由台灣民眾決定,美方關注的是民主示威是否和平處理。
華府時間28日,台灣媒體於國務院例行記者會中問到,台美簽有「民用原子能協定」,舊協定將於6月22日到期,雙方即將進行協定更新程序,核四爭議是否對此有所影響?
莎琪在答覆中表示,她無法預測新協定進程是否受影響,但美方認為,有關台灣興建核四的議題,應該由台灣民眾決定;針對反核抗爭,美方相信各方會秉持和平原則處理民主示威,而那也是美方最為關切的面向。
台美於1972年簽署「台美民用原子能協定」,作為台灣自美國取得核能營運所需之核子物料、燃料、設備、與相關技術的規範;舊協定預計於今年6月22日到期,去年底台美雙方簽署「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待雙方完成內部程序後,用以延續舊協議,供台灣繼續向美國進口核燃料與重要核能設備。
事實上,自核四存廢爭議爆發後,即傳出台電每年付給美國奇異公司的核四廠顧問費用約10到12億台幣;若核四廠開始商轉,每年向美國採購燃料棒費用估計約台幣10億,核四停工將導致台電因違約而面臨百億元求償,更可能衝擊台美關係。但府方否認在思考能源政策時將台美關係列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