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參與策劃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的喬卡·查納耶夫(Dzhokhar Tsarnaev)已經被聯邦法院陪審團判處死刑,但事實上,被判死刑的囚犯當中只有很小部分最終真的會被處死。
自1973年至2013年底期間,全美國共有8466人被判死刑,最終被執行的則有1359人——即每六人當中有一個。
「死刑只是名義上的,」教堂山(Chapel Hill)北卡羅來納州大學的政治科學教授弗蘭克·R·鮑姆加特納(Frank R Baumgartner)說。
他統計研究了美國所有死囚的命運,併發現至2013年12月31日為止:
2979人仍然在死囚隊列中等候執行;392人獲得減刑;3194人的死刑判決被推翻。
據美國死刑資訊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估計,在死刑判決被推翻的人當中,有152人是被改判無罪。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非牟利組織平等司法倡議(Equal Justice Initiative)的執行總監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在BBC電台第4頻道的節目中曾表示,從這些數字當中可以得出的一個結論是:「在美國,我們每處決九個人,就會在死囚隊列中找到一個無辜的人。」
當然,有些人也會在等候死刑執行的過程中自然死亡或者自殺。
被實際處決的人數比例在州與州之間都不一樣。美國50個州當中有18個禁止執行死刑,而就在這個星期,內布拉斯加州的立法機構也投票通過了廢除死刑。

鮑姆加特納指出,在仍然實施死刑的32個州當中,維吉尼亞對死囚實際執行的比例高於其他所有州份——約有72%的死囚被最終處決。
「他們非常嚴格地將上訴期限制在12個月。如果你在12月內不提交上訴文件,你的案件就會被視為已結案。」
「這是唯一有這條規定的州份,也是唯一一個死刑實際執行率高於50%的州。」
「在很多州份,它(死刑)是極其罕見的。」
加利福尼亞州的執行率大約是1%。
鮑姆加特納說:「他們就是不實際執行死刑。」
不過,除了每一個州份之外,聯邦政府同樣可以對觸犯聯邦法律的人進行審判,而察爾納耶夫的案件就屬於這一類。
雖然他實施犯罪的州份是沒有死刑的馬薩諸塞州,但他卻是在聯邦法院被定罪和判決。
然而,在1973年至2013年間,聯邦政府共對71人判處死刑的同時僅對三人執行過,目前有56人仍然在等候執行。
所以,鮑姆加特納說,被聯邦政府執行死刑的機會比較低。
牛津大學犯罪學研究中心的主管卡羅琳·霍伊爾教授(Prof Carolyn Hoyle)說,在全世界範圍內,實施死刑的國家數量在減少。
所有國家當中有超過一半都已經正式禁止了死刑,而在過去10年實際使用過的死刑的國家也少於四分之一。
她說:「假如你往回看,在1988年,只有35個國家廢除了死刑;而今天,107個國家都已經廢止了死刑。」
「另外還有52個國家在最近10年都沒有處決過一個人,所以它們也只是在理論上保留死刑,而並沒有實施。」
英國在1965年開始停止判死刑,不過時至1971年前,在皇家造船廠縱火的犯人仍然會以死刑作刑罰;而叛國罪以及用暴力手段進行海盜犯罪也會被處死,一直持續到1998年。

在過去10年中,只有39個國家仍然處決過犯人,多數集中在非洲、中東和亞洲。
霍伊爾教授認為,美國擁有全世界最完善的上訴機制,遠超其他國家。相比之下,一些國家則擁有「高效的法庭」和非常有限的上訴機會。一些國家不允許被告參與庭審,並且可能強迫嫌疑人作出虛假的認罪。
有關這些國家被判處死刑而最終又被推翻的案例,則沒有數據可供參考。
但是霍伊爾說,坊間確實有一些司法不公的證據。
「在中國,幾年前有一宗非常有名的案件,一名男子被控殺害了鄰居。但是那個鄰居在10年後安然無恙地回到了那條村莊。」
「這宗案件裏不僅是這個人無罪,而且所謂的犯罪事實根本不存在。」 (相關報導: 波士頓爆炸案被告 陪審團決定判處死刑 | 更多文章 )
(編譯:列爾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