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段宜康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因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對於頻道商分潤機制不合理,積極引進國人喜愛的日、韓影劇的Waku Waku JAPAN及tvN每年自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收到的權利金,比萬年重播舊電影的某電影台一個月收到的權利金還少,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是,Waku Waku JAPAN及tvN均考慮是否撤出臺灣市場。
無獨有偶地,中華電信所經營的MOD平台亦遇到相似問題。MOD上訂閱數最多的家庭豪華餐於1月11日召開頻道商營運會議,討論並否決三立(三立戲劇臺、三立綜合台)、福斯(FOX ACTION MOVIE)、華藝(鴻基MBC綜合台)及千諾(tvN Movies)等四公司所代理之頻道加入家庭豪華餐案,除「出席數四分之三」之同意門檻本身即有難度外,業者表示,反對意見多數是認為新頻道之加入,將瓜分既有套餐頻道內的分潤。
由上可知,無論是有線電視系統或是性質相似的MOD,頻道商的「分潤」都是重要議題。若分潤機制不佳,可能會導致頻道業者無力經營而退出市場,或是無法進入主流套餐而影響頻道於平台上之收益與營運。至於由誰決定頻道商之分潤,於有線電視系統與MOD又有所不同。
在傳統有線電視系統上,頻道之上下架及組合是由系統業者自行決定。雖然NCC計畫推行「分組付費」政策,讓民眾自行選擇「頻道套餐」,但目前為止仍以民眾每個月繳5至600元之月費「吃到飽」為主流,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再自所收取之月費,依其與不同頻道商間分別之商業條件決定如何分潤。有些是頻道付上架費給系統業者、亦有系統業者付授權費給頻道業者,或是上架費與授權費互免之情形,但總之是由有線電視業者自行就上架的頻道談定授權條件,將各已談妥的頻道組合後,綑綁販售給收視戶,收取月費。
至於MOD則是開放平台,頻道業者只要符合MOD營業規章,即得自由將頻道於MOD上架,MOD僅向頻道業者收取上架費,並「代收代付」頻道訂閱費用。換言之,於MOD上架頻道商,不需與中華電信協商授權條件,而是自己可決定每月向訂閱戶收取多少錢,如此為何還會有分潤的問題?原因在於,國人並不習慣單頻訂閱,而是偏好不同類型頻道組合的「套餐」,而就該「套餐」每月向訂閱戶收取之月費,亦存在於加入套餐的頻道間,應如何分潤之議題。
不同於有線電視系統上的頻道是由系統業者組合,MOD因送NCC核定之「營業規章」自我設限,導致作為平台經營者的中華電信無法自行組合「頻道套餐」,現在MOD上各種「頻道套餐」均是由頻道營運商所自行組合。
舉例來說,A、B、C頻道商各有5個在MOD上架的頻道,三頻道商就聯合起來,將所屬15個頻道組合為「好看套餐」供收視戶訂閱,且中華電信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0條之1第3款之規定:「不干預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之內容服務規劃與組合、銷售方式及費率訂定。」 (相關報導: 廖國翔觀點:MOD自組頻道有何不可? | 更多文章 )

不得就套餐組成介入干預,透過市場機制使消費者於MOD平台上選擇適合的套餐,看似一個理想的狀態,這也和NCC想要於有線電視系統推行的「分組付費」政策理念相近,但最大的差別其實是在於「平台的主導權」。在有線電視系統上,無論是否推行「分組付費」,頻道或將來分組付費套餐的組成,均是由作為平台營運商的系統業者主導;但在MOD平台上,作為平台營運商的中華電信,於現有法規限制下,不得干預頻道商間所共同營運「套餐」之組合,又於「MOD營運規章」自我設限下,亦無從「自行提供單一或組合多數頻道」(即所謂「自組頻道」)。於此情形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可依消費者之喜好,提供吸引消費者之頻道組合;但MOD平台的營運方,一方面無法自行組合,推出有競爭力的「套餐」,另一方面也無法要求頻道商聯合營運的「套餐」加入更有吸引力的內容,導致MOD平台於收視內容的豐富程度上,仍與有線電視有段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