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逾15年!國務機要費更二審 陳水扁獲免訴、吳淑珍洗錢判2年

扁家國務機要費等案纏訟逾15年,高院更二審15日宣判,判前總統陳水扁(見圖)免訴,妻子吳淑珍涉洗錢判2年。(資料照,柯承惠攝)

前總統陳水扁等人涉國務機要費等案纏訟逾15年,高院更二審今(15)日宣判,陳水扁獲免訴,妻子吳淑珍涉洗錢判刑2年。時任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獲免訴。涉洗錢的陳致中被判刑1年、黃睿靚被判刑10個月緩刑4年。可上訴。

陳水扁因病獲更二審於民國105年間裁定停審。審判長宣判前指出,7月1日已撤銷陳水扁的停審,陳水扁所涉的國務費案今天判決免訴。 (相關報導: 不隨英系「卡賴」起舞!蔡英文放下心結屢派賴清德出訪 挺賴派2024焦慮漸消 更多文章

陳水扁、吳淑珍等人所涉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部分(侵占、詐領及不實核銷國務費),因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並經總統公布生效,而獲得免訴判決。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