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員工常換工作?張忠謀:股票分紅制有缺陷,國外「股票選擇權」讓人上班致富

張忠謀:台灣股票分紅制有缺陷(顏麟宇攝)

張忠謀在1998年全國經營者大會中指出,我國產業有「急功近利」之憾,在第七講的交大經營管理講座中,他也以相當長的時間就「急功近利」的問題根源之一「股票分紅」制,與國外行之有年的「股票選擇權」進行比較。

第七堂的講課主題是incentive(激勵誘因),張忠謀依據一般心理學家的研究將incentive分為兩類,一類是「維持因子」,包括基本的生活費用,這個部分可以使一個人去工作,但是不能使人全副精神投入工作。維持因子還有舒適的工作環境、公司設有餐廳、宿舍等。另一種則是「激勵因子」,其中包括成就感、除底薪外可供致富的金錢、團隊樂趣及recognition(被認同)。

股票選擇權 可獎勵長期投入與留任

張忠謀說,無可諱言金錢的確是一種激勵因子,但是台灣的分紅制度是沒有「延期制」的,今年發了紅,今年的激勵因子就失去了。至於recognition,有些基層或中階的主管因表現不錯,得到董事長或總經理的當眾嘉獎,也是一種激勵因子。這時張忠謀忽然打住話題,要與學生分享他個人的一項觀察,「許多人在接受別人稱讚的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往後退,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希望你講得大聲一點。」語畢全場一片笑聲。

張忠謀特別強調「待遇」的議題,分為維持因子及激勵因子兩個層面。維持因子的待遇為底薪,就是最低的生活費用。另一激勵因子,又分為短期及長期二種,短期指對一年之內的成績所發出的分紅獎金,長期則是一年以上,有時可達五年、十五年。

在台灣,員工的分紅制度是屬於短期的,只要今年的成績做得好,就可以分得一筆獎金。但是分紅不足以激勵長期成績,很多人拿了短期的分紅就離開,還有一些人長期努力工作,但今年沒有成績,不能表現於盈餘上,該如何激勵?張忠謀說,台灣缺乏對員工長期的激勵因子,但是美國有這樣的制度,主要且唯一的方式就是股票選擇權。

張忠謀更進一步解釋股票選擇權,是指公司不定期授予員工購買特定數量公司股票的權利,購買價格以授予日當天的市場股價為準,或是不低於市場價85%的價格,讓員工分五年可vesting購入。所謂vesting是假設公司今年指定某主管可購買一萬股,他可以今年購入兩千股,明年再購入兩千股,依此類推一直到第五年,如果今年股價欠佳,也可以保留今年購入的權利,直到未來股價上揚再以原指定價購入,等到股價高點賣出。

張忠謀說,這個制度可說是美國很多人在績效良好公司上班致富的主因。在股票選擇權制度之下,股價需要長時間才會上升,且股價上升是因公司業績持續成長,可以獎勵長時間投入才有成績表現者,且員工要長期工作才能分期取得股票,又可獎勵長期任職的員工,而且股東與員工利益一致。但是國內的股票分紅制,員工分紅配股是有盈餘就分,但是股價下跌股東虧錢,而員工卻照拿股票分紅,因此股東與員工的利益不一致。 (相關報導: 謝錦芳專欄:台積電未取得補助就赴美投資 中研院士謝長泰質疑這樣是否太天真? 更多文章

張忠謀認為,台灣的股票制度的基本是「每張發行的股票都要有主人」,所以資金不能有「庫藏股」,雖然現在立法院正在審議開放庫藏股制度(編按:立法院於2000年三讀通過開放公司買回自家股票的庫藏股制度),但即使有了庫藏股制度,也不能解決股票選擇權的問題。舉例來說,一家美國中型公司每次提供員工股票選擇權的數量是總股數的3%左右,以這個比率來假設台積電每年購回市場上的股票發給員工,那麼台積電市值約新台幣五千億元,每年買回3%,就要一百五十億元,假如真的要以如此價格購回,台積電新廠也不用蓋了,南科也不用去了,故光有庫藏股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