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專欄:我為什麼不反對共產黨修憲?

中共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作者認為該反對的是共產黨專制,不只是領導人任期。圖為去年中國北京火車站的民眾觀看習近平介紹中央政治局常委(AP)

中共宣佈修憲,引發各界議論紛紛。雖然習近平的這一舉動驗證了此前我在兩本批判習近平的、加起來上千頁的書(《中國教父習近平》《走向帝制:習近平和他的中國夢》)中的預言,但我並不像某些朋友那樣義憤填膺地反對此事,甚至用起草公開信、聯名信的方式來強烈地表達反對意見。因為我並不認為中國有憲法,並不認為中國有憲政,甚至不認為中國是一個正常的「現代國家」。美國學者白魯恂(Lucian Pye)說過,中國到現在仍然是「一個試圖偽裝成國家的文明」。其實,他說得還是太客氣了,中國哪裡是文明,根本就是「不文明」或「反文明」的存在。

我不反對共產黨修憲,首先是因為在中國討論「憲法」和「憲政」這些概念,本來就是「黑色幽默」,好像津津有味地跟太監描述性高潮的感受,太監根本無法感同身受。那麽,為什麼説中國既沒有憲法也沒有憲政呢?在中國,一個司空見慣的事實是:從執政黨到平民百姓,誰都不尊重也不相信憲法。劉少奇拿著憲法企圖保護自己,照樣死無葬身之地;我拿著憲法質疑那些沒有搜查令就上門抄家的國保員警,他們輕蔑地將它扔到地上。

十多年前,經濟學家和憲政學者楊小凱在去世前夕寫過一篇名為《怎樣才能使憲法得到尊重》的文章。他指出,憲法之爲憲法,憲政之爲憲政,應當具備六個要素:

第一,憲法要有權威才能得到尊重,而憲法權威來自被治者的同意。所有成功的好憲法都規定了最嚴格的被治者的批准程式,一般需要通過公民投票,經三分之二以上公民通過,憲法才有合法地位和權威。憲法要有權威還必須有嚴格的修改程式。不經充分自由辯論就可輕易修改的憲法是不可能有權威的。

第二,在憲法的制訂和通過時,必須要有執政者的反對派參加。憲法不能只代表執政者的意見,還必須通過非執政者代表,特別是反對者以及少數派的同意,才能具有合法性以及能被施行的條件。在憲法制訂的過程中必須讓各方,特別是反對派,都願意參加,憲法才能具有真正的合法性。

第三,憲法要有讓所有競爭執政權的各方,擁有公平競爭執政權的遊戲規則。憲法不應該保障某些政黨或集團擁有優於其它政治團體獲取政權的權力。

第四,憲法必須明載限制政府權力的條款。

第五,憲政對政府的權力應該實行分權制衡。政府最高的權力機構中,具有平行、互相不隸屬的權力。

第六,憲政必須防止政教合一。

己逝中國經濟學家、憲政學者楊小凱對憲政的定義,在作者看來不適用於中國。
己逝中國經濟學家、憲政學者楊小凱對憲政的定義,在作者看來不適用於中國。

以之衡量中國的現狀,中國名義上確實有白紙黑字寫成的、堂而皇之的「憲法」,但這部憲法是爲惟一的執政黨、獨裁黨、專制黨服務的「皇帝的新衣」。它是妓女的「貞節牌坊」,它是屠夫盜賊的「丹書鐵券」,稱之為「憲法」,乃是對憲法的玷汙和羞辱。 (相關報導: 王瀚興觀點:法律與歷史論─習近平應否嚴守任期制? 更多文章

我不反對共產黨修憲,第二個原因是,我並不認為此前的中國憲法有多麽進步。換言之,我並不認同習近平試圖推翻的包括「八二憲法」在內的「鄧小平的遺產」由多麽寶貴。中國新聞工作者李大同發表了一封反對共產黨修憲的公開信,其主要立足點是對「八二憲法」及「鄧小平遺產」的肯定,他寫道:「一九八二年憲法對中國國家領導人任期不得連續超過兩屆的規定,是中國共產黨和全體中國人民,經過文革巨大苦難,痛定思痛後採取的一項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政治改革舉措,是防止個人獨裁、個人淩駕於黨和國家之上的最高也是最有效的法律制約……也是鄧小平最重要的政治遺產之一。」公開信又稱,「中國只能在這個基礎上前進,而絶無任何從此倒退的理由。取消國家領導人的任期限制, 將被全世界文明國家所恥笑,開歷史的倒車,將埋下中國再次陷於動亂的種子,始害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