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專屬文章 釋字785大限在即,超時加班未解 警消健康全面上軌再等等

除了救災,消防員核心勤務有防火宣導、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備器材保養、備勤、值班、待命服勤等,導致超時值勤狀況嚴重。(資料照,洪煜勛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19年11月底針對警察、消防等「輪班公務員」超勤工作問題,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認為有部分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健康權,並規範政府相關機關3年內改正服勤時間及休假制度。其中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的「波麗士」警察與「火神」消防員最受影響,距大法官給的期限還有9個月,不過據了解,主管機關仍未找出妥善對策。

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每周應有2日的休息,作為例假。業務性質特殊的機關,得以輪休或其他彈性方式實施。另外,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所衍生的《公務人員週休2日實施辦法》,規定公務人員每日上班時間為8小時,每周工作總時數為40小時。

可是,公務員若有做不完的工作,即會產生加班問題,但顧及公務員的健康,第785號解釋之後,考試院提出《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目前正在立法院修法中,明定每月加班時數天花板為60小時。

大法官要政府機關檢討「輪班公務員」服勤時間及休假制度

2019年11月29日的第785號解釋其實也指出,這套規定給一般公務員奉行,還可以,但並不適用於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療、關務等機關,這些機關的公務員因全年無休服務民眾而實施輪班、輪休制度。大法官更認為政府未就這類業務性質特殊公務員的勤休方式,設定符合《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保護要求的框架性規範。

所以,大法官同時也給了政府機關3年的時間進行檢討修正。換句話說,距離今年11月29日,大法官給的時間,還剩不到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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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大法官就是要政府機關好好檢討「輪班公務員」的服勤時間及休假制度,不要讓公務員也成過勞犧牲者。

大法官一做出第785號解釋,有8萬大軍的波麗士警察及有2萬大軍的火神消防員,首當其衝並且影響鉅大。

「其實,我們早就料到有這一天!」1位警政署官員說,2018年7月年金改革後,基層就向警政高層傳達勤休要檢討的聲音了。為什麼?年改前,警察平均51歲辦退休,年改後,很多人打算延後退休,有些年紀較長者對繁重勤務吃不消。

20220304-交通壅塞上班塞車警察執勤配圖。(顏麟宇攝)
年金改革前,警察平均51歲辦退休,年改後,很多人打算延後退休。(資料照,顏麟宇攝)

再則,新世代警察的價值觀也以往不同。這名警政署官員說,年輕警察認為他們這一代再怎麼用力存錢,怎麼厲害理財,還是追不上房價,所以轉而追求有品質的生活,才會對勤務及休假斤斤計較。

警察遇到大型勤務,正常勤休就免談了

1位台北市的高階警官向《新新聞》強調,現在各警分局的警察有8、9成的超勤時數都在60小時以內,其實他們都希望正常辦公8小時,只有勤務需要才會加班2小時或4小時,以正常上班22天為準,每天加班2小時共44小時,在天花板60小時內。1位警察說,有時加班是不得已,「值班快結束時有市民報案,你能跟他說『小姐,不好意思,我快要下班了,請妳等一下我同事接班再處理』嗎?」 (相關報導: 政媒一家親?主播記者變身選舉刺客背後的崩壞 更多文章

不過,也有警官說,如果遇到大型勤務,正常勤休就免談了。例如,台北市2017年曾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幾乎動員北市所有警察進行安全維護;太陽花學運的陳抗活動,不只台北市,附近縣市的警察,還有保一總隊等保警幾乎都得軋上一腳執勤,勤務鐵定超出每月60小時而且爆量;還好這些活動是例外而不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