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的價碼:《民主的價碼》選摘(2)

談及一場選舉的花費,作者指出,2016年美國參議員當選人平均競選支出超過一千萬美元。法國國民議會代表候選人的平均競選支出遠少於美國,2012年為一萬八千歐元出頭,但當選者則躍升至四萬一千歐元。(圖/取自flickr @Chi-Hung Lin)

民主始於選舉。有什麼比將選票投入票匭更輕鬆簡單的政治表態方式?週日一家大小到投票所排隊投票,感覺再單純不過,完全不受市場邏輯污染。投票所是學習共和的場所,所有公民如你和我都是學生,選擇花一點時間實踐民主,而且只需要滿足一個條件,就是登記為選民。這件事沒有回報,只有參與預計晚上八點結束的民主大拜拜或打開大過了頭的票匭計票的滿足。想當年,你還得家有恆產才能投票呢!

所以,選舉到底是花多少錢?2016年美國參議員當選人平均競選支出超過一千萬美元。法國國民議會代表候選人的平均競選支出遠少於美國,2012年為一萬八千歐元出頭,但當選的幸運兒就躍升至四萬一千歐元。英國和法國一樣設有支出上限,2015年參與普選的候選人平均開銷四千歐元,當選者則提高到一萬歐元。

這就是選舉的實際成本:候選人競選支出加上政黨和利益團體的相關開銷。這些人和團體花錢說服選民的方式包括集會造勢、發傳單、登門遊說與公關宣傳,並且愈來愈常直接購買媒體和社群網路的版面與曝光機會。過去數十年來,不少民主社會的選舉支出不斷攀升,只有法律設有規範的國家例外。

美國和英法兩國的競選支出差距懸殊,顯然不是出於文化差異。不是大西洋這一岸的英國佬吝嗇可比班.強生名劇裡的狐坡尼,連花錢印傳單都要思前想後,而另一岸的蓋茲比覺得再不砸錢就永遠擄獲不了同胞的心;也不是美國人民更熱愛選戰。若競選支出和民眾對選舉的熱衷程度成正比,那支出最高的國家,人民參與度也應該最高。但在所有西方國家裡,美國的投票率卻敬陪末座。競選成本不同並非來自文化差異,而是選舉法規直接導致的結果。這些法規對民主的運作結構影響深遠,卻往往被我們所忽略。

昂貴的民主

國會候選人願意花多少錢爭取勝選?要回答這個問題,得先回答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法律允許國會候選人花多少錢?後者的答案不僅因國家而異,也因時代不同而有巨大的區別。

首先是一個看似不證自明的事實:只要不設上限,候選人就往往不知節制,開銷可以高到難以想像。想充分了解這一點,不妨回顧十九世紀。英國1883年頒布舞弊與非法行為防治法,是最早限制競選支出的國家之一。在此之前,英國所有國會候選人的競選支出總額(按今日歐元計算,並經通膨調整)經常突破兩億歐元:1868年為一億九千一百萬歐元,1874年為一億八千四百萬歐元,1880年為兩億兩千八百萬歐元。即使當時需要「遊說」的選民比較少,實質人均所得也只有現在的五分之一,花費卻是現在的十倍不只。一八八三年設立競選支出上限之前,候選人投注在選民身上的錢有時甚至超過每人一百歐元;現在英國國會選舉用在每位合格選民身上的競選支出則約在零點四至零點五歐元之間。 (相關報導: 傳醫生發燒被要求繼續看診 羅一鈞曝硬撐恐釀2大危機 更多文章

《民主的價碼》內文附圖-P.45.jpg
英國國會議員候選人,1868至2015年花在每位合格選民身上的總支出。(時報出版提供)

從競選支出占人均國民所得的比例來看支出驟減的幅度會更明顯:1868年,每位候選人平均支出十八萬五千歐元出頭,相當於人均國民所得的三十倍!這就代表撇開其他參選限制,只有最有錢的人才可能競選國會議員;相較之下,目前候選人的平均支出很少超過人均國民所得的百分之十。換句話說,若以人均國民所得為基準,英國國會候選人的平均競選支出一百五十年來少了兩百六十一倍,如此大的降幅顯然需要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