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新政府能源政策的最後拼圖—該採取何種節電政策?

台灣的節電必須由中央和各地方政府一起努力、規劃;圖為核二廠。(取自核能看透透網站)

能源問題,特別是電力問題是台灣未來經濟與社會發展最重要的變數之一,也是台灣社會公共政策的爭議話題。特別是在民眾反核意識逐步高漲、無核化能源逐漸成為台灣主流民意,以及做為目前台灣主要發電主力的燃媒電廠造成污染、必須逐步汰換的因素下,台灣勢必進行能源轉型。而在能源轉型過程中,必須考慮在舊電廠關閉、新的再生能源尚未銜接所可能產生的電力缺口。為避免發生電力供給缺口,最可靠以及最具有全民共識的方法,就是採取長期、有效的節電作為﹕透過公民意識、政府政策以及節能產業的發展,確保台灣的電力使用不再成長,更以用電需求反轉下降以減輕電網和尖峰用電為目標,避免能源轉型的的陣痛。由於電力供給是台灣最具代表性的能源問題,因此以下本文主要僅討論節電的政策問題。

關於能源與電力供給的問題,政府的職責應該是在提供穩定能源並維護能源安全;特別是電力的供給上,政府的責任是必須滿足供給面與需求面的平衡,並為了避免系統風險而維持一定的供給餘裕(即俗稱的備轉容量和備用容量),而不是無限制滿足供給的需求。而能源產業發展與電力供給的轉型不是一蹴可幾,除了必須考慮科技發展、自然環境、投資因素以及管理制度,更必須考慮時間的因素。蔡英文總統雖然在選舉中提出的「五大創新研發計畫」中規劃「綠能科技創新產業」,主要是透過「智慧系統整合」,運用所需技術,讓「節能」、「創能」、「儲能」的效益發揮到最大。而關於「節能」的定義是節流,要設法有效節省能源的使用量;並支持設備商、資通訊產業、能源服務業的結合,配合智慧城市的建設、以及政府的節能目標來發展節能產業。但這些政策的落實與成功需要時間,而目前各核電廠的除役已經進入規劃進程,民眾對燃煤電廠產生空污的疑慮使得燃煤電廠的供給勢必下降,一但新的綠能科技供應電力無法及時填補減少的供電量,則台灣民眾極有可能面對轉型的陣痛;因此政府應該要採行有效的節電政策與行動。

20160520-第14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大會.總統蔡英文就職演說.(陳明仁攝)
蔡英文在選舉中提出的『五大創新研發計畫』中包含『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陳明仁攝)

節電不只是技術與產業,也包括了觀念、行動、以及政策設計與法律規制。節電分為三個層次:第一是行為改變、第二是電力能源設備效率的提升、第三是產業結構改變。通常第一層次計畫時間短、實施容易,但進展與改變緩慢;二三層次計劃與籌備時間長,但實行起來效果將較顯著。與能源轉型相同的是,節電也需要長期的規劃與執行,才能產生累積性的成果。另一方面,從經濟學觀點來看,節電是一種投入用資本、人力、技術等成本要素來代替能源使用的行為,例如企業為提高能源效率對原生產設備改進的費用、企業對於減少製造、材料使用、包裝、運輸過程的經費與人工等。企業投入節電成本,最大受益者是社會公眾與環境,對企業本身卻可能產生額外負擔。特別是對於中小企業而言,如果中小企業增加了節電成本,但卻因沒有規模經濟造成經濟效益不佳,將會使企業或組織在節電的投入難以為繼。

因此節電政策與行動要成功,最重要有三個關鍵:一是形成網路外部性,二是能夠維持財務運作,三是導入新的技術與智慧。網路外部性就是如果個人、組織與企業因為法令或社會規制、公民運動或各種的激勵制度,能夠主動投入節電行動,讓節電成為一種流行、價值標準或道德觀,使得採取節電行動的個人、組織、廠商在社會中具有優勢或領導地位,則將會有更多的人或組織投入節電,產生網路效應讓節電的族群能夠擴大,這將使得社會公眾受益而產生正向外部性。但除了強化行動的動機,政府與社會也必須提供實質支援支持採取節電行動的個人或組織。例如政府除了以法令規範組織與企業採取必要的節電措施,更可以考慮對於企業節電投資的貸款與融資提供優惠,協助提供能源服務資源,另一方面透過績效指標或競賽,對節電績效良好的組織與企業提供獎勵。而節電行動和節電技術脫不了關係,但和電力供應技術不同的是,節電技術可能只是一些電力使用設備的小改進,或是使用方法的重新規劃﹕例如透過調整大型空調系統的主機操作模式,就可以使空調系統使用更有效率、更能省電。特別是關於節電科技目前還沒形成市場主導性設計,仍有很多可能;也許僅需要一些小小的創意,就可能達到節電的大功效。因此在節電行動過程中,如何有效應用群眾智慧、有效導入新的技術與智慧,並能廣泛傳播擴散,顯得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