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中國大陸推動 「共同富裕」與「第三次分配」

中國12月27日發布「十四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發表線上零售、5G發展未來藍圖。習近平正加快推動「共同富裕」政策,為二十大鋪路。(AP)

我們想讓你知道:2022年正值中共將舉行「二十大」的關鍵時刻,中國經濟雖有不少機會,但亦面臨內外交迫挑戰;作者解析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先前提出的「共同富裕」,解釋為何此刻有科技巨頭紛紛遭到裁罰。

前言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至今,仍維持威權國家所慣用的「口號標語內化於民心」等作為,鞏固其統治正當性、社會維穩,或用以激發民族信心。然而,部分口號僅止於社會動員需求,如2005年(民國94年)反日示威活動,亦或教條式警示,如習近平上任初期如火如荼的反貪腐運動-「老虎蒼蠅一起打」。然而,近期習近平高調提出的「共同富裕」除有運動式治理的特徵,可能更有轉變經濟發展的意涵。尤其,中國大陸外部承受來自美國的壓力,內部則仍面臨COVID-19疫情不斷反撲的可能,再加上即將迎來「二十」大人事新局,習近平大力推動「共同富裕」改革維穩,亦有鋪平自己的連任道路的意圖。(延伸閱讀:展望2022》前瞻中共二十大,習近平連任之路滿佈荊棘)

首先,以「共同富裕」展開對民營企業的加強監管。訴求是國家監管單位以反壟斷、保障各網路電商平臺參與市場的公平性為著眼點。避免資本、消費者數據、技術等生產要素過度集中於少數業者,影響市場競爭秩序,以追求初次分配的公平原則。

其次,民生相關產業,如教育、醫療、房地產產業,其主要治理邏輯應是在於減少過度市場化傾向,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降低居民生活成本,助力實現共同富裕。

其三,中國大陸歷經2018年以來的美中貿易戰與科技制裁洗禮後,內部被迫重新檢視其經濟發展路線,目前主流論述倡議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不能選擇第三產業(服務業)為主的「美國模式」,而應要選擇高端製造業為主,「重製造、輕服務」的「德國模式」。

具體政策上將鎖定具「動搖國本」能力的大型集團性企業,打著「節制資本」、「共同富裕」的口號,切斷橫向跨域發展的大型民企,如阿里巴巴,已跨足物聯網、資訊、金融、市場通路等,就成為首要標的;但堅守製造實業如華為、小米,或只做實體販售企業如娃哈哈、格力等,則不但不會被打壓,還受到更多政策支持。

預期在習近平主政下的「共同富裕」不僅決定「發展」的路線,更決定了「分配」的方式,如果說過去數十年中國大陸追求經濟成長看重的是「效率」,那麼接下來的幾年,如何做到「公平」將會是更重要的課題。本文探討中國大陸推動「共同富裕」與「第三次分配」的目標,並前瞻其效果與衍生的副作用。 (相關報導: 展望2022》知名美國學者談「中國會繼續崛起,還是即將衰落」? 更多文章

強化意識型態、企業監管與維繫製造業重要角色

中國大陸強調要達到「共同富裕」的「三次分配」論述,可回溯於厲以寧1994年所提出的理論。初次分配是透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再分配即是透過政府調節而進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則是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影響下的捐贈行為。但中國大陸也強調,三次分配目的在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此外,三次分配並非依時序、而是交錯並行的,例如:志願勞動與初次分配同時發生、捐贈發生於再分配之前而獲得減稅等。因此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相比,「三次分配」的意涵便是以為公無私、樂善好施等社會價值理念為核心,在法律政策的鼓勵和促進之下,並非基於個人利益或公權力強制,而是由看不見的「社會之手」所推動,不同於市場和政府主導的「第三類分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