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琴挑文君樂無罪,也談王力宏案

王力宏被前妻李靚蕾爆出,心理師診斷有「性成癮」症狀。(圖/取自jl.leilei@instagram、wangleehom@instagram)

前言

目前王力宏事件沸沸揚揚,然其妻子或前妻李靚蕾女士爆料其隱私,也順利得到相關承諾,目前暫時告一段落,然有關政治與法律上,仍有疑義,試申述之。

藝人風流者眾,多成為美談

或謂:身為藝人,怎不做表率?上世紀西方男人的遐想:「白日要當法蘭克辛納屈,晚上當華倫比提。」法蘭克辛納屈乃老牌影視紅星,有權有勢;但說到夜生活則係以華倫比提最為多彩多姿,有娜坦麗華、雪兒、瑪丹娜,他皆成為了入幕之賓,直至與安妮貝特寧結婚止,他閱美人無數,但西洋人不以為仵,還列了上開俗語,堪稱豪言壯語。

承前,王太以王兄婚前需索無度,婚後疑似不忠,認王兄須心理治療,恐小題大作,若比對華倫兄豐功偉業,只怕力宏「小巫見大巫」,不值一提啊!

才勝於德,不損其名

或謂:怎可有才無德?西漢文學家有司馬遷與司馬相如,並稱「西漢兩司馬」;尤其是太史公為司馬相如寫的列傳,篇幅因收錄司馬相如作品,而居所有列傳之冠;然比對《史記》與《漢書》,太史公隱去司馬相如「假裝」不欲前往卓王孫宴會的情節,將大相如「人才兩得」的圖謀淡化,相如一曲《鳳求凰》,卓文君與之私奔,遂有「琴挑文君」典故

承前,相如風流瀟灑,卻有口吃,以音樂訴衷情;比對王兄此番「中文」聲明,不甚通順,好似口吃;然此風波,不僅讓2017年聲勢稍挫的王兄,再成火人物,其才為復廣大群眾欣賞,遂有「音樂無罪」之倡議。試問:縱使私德,恐有愧王妻,然與人民群眾何涉?

家事蓋國事,助獨派氣焰

或謂:有才藝必先有品德,「失德藝人」必須涼云云?隋文帝因獨孤皇后,認定太子楊勇寵愛姬妾,讓正妻鬱鬱以終,所以認為楊廣不近女色,才堪國家大任,,遂廢長立幼,等獨孤皇后死后,楊廣調戲文帝妃子,文帝大歎:「獨孤誤我!」想再立楊勇為太子,事洩,楊廣阻之,文帝崩,楊廣是誰?就是那亡國之君,隋煬帝啊,此乃「家事誤國事」之惡例。

承前,王兄對生養三位子女的偉大女性,恐有虧欠,但究屬「家事」,若無限上綱,波及民族大義之「國事」,自毀長城,則非明智。王兄曾於英國牛津大學,以流利英語演說,並引用前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音樂世界裡,溝通是無語言的」之語,侃侃而談,不愧華語音樂大使。王兄近年,也給對岸做不少配樂與主題歌,宣揚民族情懷,堪稱盛事。然此番風波,陸方王兄,疑遭消音,臺灣島內也搞起「雙標」,對失德婚外情的綠營官員,甚至爆打民代的網軍,輕輕放下,對王君則口誅筆伐,張牙舞爪,臺灣基隆市議員張之豪兄,最是誠實:「我不對性別議題發言,但對統獨議題發言」,補踹王兄幾腳;申言之,王兄個人私事,成為獨派發動「思想戰」的破口,維護華人文化資產與民族意識,乃重中之重,若因當局誤判,封殺王兄,無異授柄予人,讓「家事」壓倒「國事」,誠應三思! (相關報導: 王力宏婚變引發中國女權大討論,「無所謂」一族不再視結婚為人生必選項 更多文章

臺灣最新司法實務,否定配偶權侵害之民刑責任

或謂:人家王太是多委屈,王律的論調不是沙文主義?《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原訴字第41號》:「……本件原告固主張其「配偶權」受侵害,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云云(見本院卷第89、128頁)。惟刑法通姦罪之規定,經司法院大法官以釋字第791號解釋闡明限制人民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性自主權,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自109年5月29日公布日起失其效力;我國憲法對於以婚姻約束配偶雙方忠誠義務,亦不再強調婚姻之制度性保障,轉為重視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平等、自主之「個人」(性)自主決定權,業如前述,足見配偶彼此間為相互獨立自主之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之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方意志或自主決定之特定權利,故在前述憲法典範變遷之脈絡下,自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之「配偶權」概念。……」等語,著有明文。依照前述,臺灣島內對於通姦罪宣告無效,刑事處罰已不可能,但尊重自主人權,也應該認為無「配偶權」存在,此為最新臺灣法院實務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