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注意!春節期間工作時薪加倍,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高市府勞工局26日指出,1月27日至30日(除夕到初三)期間工作,時薪應至少266元,如雇主未依法給付,將依違反《勞基法》裁罰。
法定時薪今年起已從126元調高為133元,國定假日出勤更應加倍給薪,工讀生若在1月27至30日(除夕到初三)工作,時薪至少應有266元。高雄市勞工局長鄭素玲說,事業單位往往以「PT工讀生任期短,沒那麼多法令限制」為理由,事實上工讀生權益和正職勞工一樣,應依法辦理。
此外,事業單位僱用人數若達5人以上,工讀生到職就應投保勞健保;工讀生單日排班超過8小時、單周排班超過40小時,都屬於加班,與正職勞工一樣,加班前2個小時給4/3倍時薪、2個小時以上給5/3倍時薪;如果一周內工作6天,第6天加班費除須加乘,工作1到4小時內以4小時計,5到8小時以8小時計,9到12小時以12小時計;第7天務必要讓工讀生休息。此外,即使春節期間工作繁忙,工讀生單日工作也不可超過12小時,若業主忽視勞工權益,依勞基法裁罰最高可達100萬元。 (相關報導: 台鐵產業工會發動春節依法休假 林全喊話:大家需要交通工具 | 更多文章 )
鄭素玲指出,中山大學周邊美食商圈去年底爆出有店家違反《勞基法》,勞工局接獲訊息後立即前往檢查,發現有國定假日未加倍給薪、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等違法事項,包括安喬欣業公司(25TOGO)、典藏駁二餐廳、尚賀茶飲(迷克夏駁二店)、台灣吉而好公司(趣活cheer for)等業者,都已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