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半唸完學士、碩士還當講師?週刊今(21)日報導,私立僑光科技大學校長楊敏華之子,於僑光內僅用約莫2年半時間,便接連取得企管學士、碩士學位,今年8月更獲聘擔任講師。對此,教育部技職司表示,將進行查證,若有問題,對學生可取消學位,對學校將扣減招生名額、獎補助;至於校長若有逼迫系所狀況,也將被開罰,並會請董事會討論適格與否。
《鏡週刊》今日報導,前僑光科大教師投訴,僑光校長楊敏華之子,在美國讀過大學,前年2月以外籍生身分,錄取僑光財金系一年級,同年8月轉入企管系,竟然去年6月就從企管系畢業,並於7月錄取僑光企研所碩班,今年7月拿到碩士學位,約莫2年半就完成學士、碩士學位;校方更在8月公告,聘用他當英語系行政講師,質疑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楊敏華則表示,這些不實指控從2年前就開始,控訴情事是無的放矢,強調自己是法律人,一切依法行政,不會做違法的事,他很願意將所有證據攤在陽光下被檢視。
教育部技職司:查證後若有問題可取消學位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蕙受訪表示,將會去學校查明,關於學分抵免、課程狀況、學程規定等,在國外唸完大一,是可以回台灣唸大二,至於學分能抵免多少,是要看各校準則,屬各校自主。
對於修業年限部分,楊玉蕙表示,學士學位是至少要4年,各校都有成績優異提前畢業辦法,所以要去看成績優異定義是什麼、所修課程有無符合標準,講師身分則要看教評會審議過程有沒有問題。 (相關報導: 韓國瑜聲明感謝美軍售遭譏「沒身分」 張善政反擊:蔡英文沒當選前,用什麼身分訪美? | 更多文章 )
楊玉蕙說明,後續查證後,若有問題可以取消學位,而若學校對學位授予是如此,那教學品質堪慮,可能會扣減招生名額、獎補助等行政處分,若校長有逼迫系所狀況,依據《私校法》可對校長開罰,也會請董事會討論校長適格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