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個人來說,我心目中的「自由」,是一種哲學意義上的自由:
你渴了,決定要買一瓶飲料,是買可樂呢,還是果汁呢?這要決定於過去你所看到過的商品廣告。
同樣地,你喜歡或討厭某一個政黨或候選人,要取決於你受的什麼樣的教育和接觸過的訊息(有時候,人們把這個過程稱為洗腦)。
從某方面來說,我們所接受的教育和訊息就好像是我們所呼吸的空氣,或是魚對於河水,是自然而然地接受,而毫無違和感覺的。我們的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行事,但是對於由什麼樣的內容來構成這個「意願」,卻無法選擇。
人有獨立於他的成長背景的自由嗎?很難,除非通過有意識的自我教育和深刻的反省。
在2014年法國高中升大學的哲學考試試題裡,就有這麼一道題目:
我們可以據此想像:一個極權政府在貨架上擺滿了各種可樂、果汁、咖啡、茶和乳品,並且播放500個電視節目頻道,人們便可以認為自己擁有充份的自由了,不是嗎?就像是名著《美麗新世界》裡所預言的「理想」社會 -- 人自出生起便按照階級加以制約,並在生活中提供種種娛樂、正面訊息和藥物來麻痺他們的思考,以消除任何異見和不滿的可能。
在我們的社會裡,大部分的人對於能擁有這樣一種假象的自由,就覺得十分幸福了,並且認為有錢人的自由顯然比窮人更多。我們能夠理解西方人所說的自由在本質上是什麼東西嗎?
一位英國的保守派議員兼作家寫了一本書,叫做《自由的基因:我們現代世界的由來》(How we invente freedom / Why it matters -直譯為「我們如何發明了自由,為什麼它很重要」),他在引言裡寫道:
“本書講述了自由的故事,解釋了為什麼自由與其說是「西方的」、毋寧說是「英國的」獨特發明。它向我們揭示了歐亞大陸西端一角濕冷孤島上的居民如何偶然間發現了國家是個人的公僕而非主人的觀念。
這一革命性觀念創造出了財產與契約的概念,反過來又推動了工業化和現代資本主義進程。在這個民族的歷史上,第一次生長出了獎勵創造生產、而非弱肉強食的制度;這套制度被講英語者所攜帶,一路漂洋過海,或者借助殖民統治者的強制推行,或者經由忠誠的拓殖者自覺履踐,在1787年的費城,以純粹和精妙的形式凝結在美國憲法中。
自由是英語民族成功的秘密,已經成為現代人集體潛意識的一部分。今天,我們視它為理所當然,以至於常常忘記了這一價值正是繁榮與有序的基礎。”
坦白說,這是把過去的成就一股腦塞進來,所創造出的一種「後入式」的自由。美國的保守派甚至能夠把一種牛仔式的自由無限上綱到,認為任何來自於政府的服務都可能是對自由的潛在傷害。而站在它對立面的「自由派」則認為,必須擴大政府才能夠對抗自由的最大敵人 -- 經濟蕭條。這很有趣 -- 竟然會有兩種對立的自由 -- 對吧?(顯然,社會主義國家同樣地也可以宣稱「國家是個人的公僕」、「尊重財產和契約」、「獎勵生產」等等,依樣畫葫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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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文為母語的讀者通常不會注意到,法國大革命宣言「自由、平等、博愛」(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中的“Liberty”在近年來的政治語言己經被“Freedom”所取代。前者指的是「受到政府和法律所保障和約束」的自由,而後者僅僅強調「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這當中的意涵變化值得玩味,不過這是題外話了。
更進一步地加以檢驗的話,美國的「新自由主義」學派在四十年前主張小政府、放鬆對企業的監管,最後釀成今天貧富極度惡化的結果 - 這是少數人的自由傷害到社會平等的例子。同時它的新冠疫情也足以說明,聯邦「小」政府的功能己經被縮減到,連為國民健康提供基本的保護也做不到。
美國的「新自由主義」學派在四十年前主張小政府、放鬆對企業的監管,最後釀成今天貧富極度惡化的結果 。(取自pixabay)
總之,這些神化了的、政治話術中的自由,仍然不是我們所尋求的,在哲學意義上的自由,或者也可以說,在個人生命中所能夠真正落實的自由(我也想把它叫做「脫離宿命結局的自由」) 。
如果我們參考德瑞莎修女對於「愛」的定義方式 -- 她說,「愛」的反面並不是「恨」,而是「漠不關心」。那麼,「自由」的反面是什麼?是「束縛」、「監視」嗎?是「洗腦」嗎?讓我們來看一下兩個作為對比的實際例子:
1、美國傳奇億萬富翁、航太巨人休斯公司的創辦者霍華德·休斯的一生為強迫症所苦,他隨身攜帶肥皂以便時時洗手。他在晚年離群索居,生活在一群私人醫生之中,所用一切物品必須經過消毒。這位身高195公分的巨富在死時體重只有43公斤。
2、出身英國的丹津·葩默(本名Diane Perry)是第一位成為藏傳佛教喇嘛(瑜伽女)的西方女性,她創立了首座以比丘尼為核心的寺院並擔仼住持和導師。她曾經在印度喜馬拉雅高山上獨自修行十二年,期間包括三年完全不離開岩洞的精進禪修。
我們可以說,一位閉關修行的僧侶是「不自由」的嗎?或者,患有強迫症的億萬富翁是「自由」的?判定自由與否的標準到底在那裡?
美國小羅斯福總統在1941年的國情咨文中揭櫫了世界各地人們都應該享有的四大自由:言論自由 (Freedom of speech)、宗教自由(Freedom of worship)、免於匱乏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和免於恐懼的自由(Freedom from fear)。其中前面的兩項自由可以解讀為「不因恐懼而噤聲或公開自己的信仰」。後面的兩項自由應作「不至於」解,「免於匱乏」(Free from want)指的是身體不受饑寒之苦,而把“Free from fear”翻譯成「免於恐懼的自由」 ,語意有點曲折,它的意思其實就是「沒有恐懼」。
所以說,我們若是把「自由」的對立面定義為「恐懼」,那麼一切疑義便可迎刄而解:
「自由」就是「沒有恐懼」的心理狀態。
個人的脫離宿命和自我實現,是以自由作為起點。
因匱乏而來的恐懼,會造成貪婪。
因傷害而來的恐懼,則變成仇恨。
因恐懼而產生的過度防衛,就產生侵略性和暴力。
貪婪、仇恨、暴力,這些人性中的惡都來自於恐懼,而解方就是自由。
自由是現代社會最高的善,均富和民主則是得到自由的手段。
民主制度的一切作為,其最終目的是消除恐懼,讓每個人得到自由。
極權站在民主的對立面,它的權力基礎是恐懼。
自由帶來和平,而恐懼產生對立。
以操弄恐懼和對立而來的權力,是一種廉價的權力,它必定會走向專制極權。
(也許你會問,沒有恐懼就是自由的話,那麼自殺炸彈客豈不是最自由的?不對,在極少數人來說,通過扭曲的認知會產生其它的力量 - 例如仇恨 - 可以超過對死亡的恐懼。你不可能在大多數的人身上做到同樣的事。)
在台灣,我們的執政黨五年來通過操弄仇恨和對立,己經獲得了巨大的權力:
兩岸對立 -惡言相向
朝野對立 -黨產會
勞資對立 -一例一休
官民對立 -沒收水利會、南鐵東移
世代對立 -軍公教年金
貧富對立 -貧富差距新高,舉債新高
能源環保對立 -煤電藻礁
家庭男女價值觀的對立 -同婚立法
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的對立 -萊豬進口、政黨勢力進入媒體、校園和中立機關
以恐懼作為出發點和驅動力的,社會也好,人生也好,絕對不會得到真正的自由,也不會有平等和博愛。表面上言必稱民主,但做的卻是與自由為敵、撕裂社會的事,台灣正走在極權的路上殆無疑義。
從個人角度來看,若是心中尚存恐懼,或是行為受到恐懼所驅使,那麼我們便不能說自己是自由的。當然,人人都免不了對死亡的終極恐懼,這就進入宗教信仰的範疇了。但是,在那些一生都活在匱乏、仇恨和恐懼中的人們而言,通過死亡的解脫或許反而是一種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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