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緊急事態宣言」加強防疫恐衝擊經濟 日本宣不宣布陷入兩難

日本受新冠肺炎(武漢肺炎)衝擊,安倍晉三政府面臨極大考驗。(AP)

日本境內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延燒,5日已突破3500例,醫界、政界及財經界已有聲音希望政府公布「緊急事態宣言」,但日本政府審慎以對,深怕衝擊經濟,公不公布陷兩難。

日本政府日前公布「新型流感對策特別措施法」修法,讓首相取得面對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公布「緊急事態宣言」的法源。

●「緊急事態宣言」是什麼?

綜合日本時事通信社、日本新聞網(NNN)、讀賣新聞、THE PAGE等日媒報導,這項基於新型流感對策特別措施法修法的宣言,可以由首相安倍晉三公布,而公布的條件有2項,第一是「國民生命及健康有受到顯著且重大被害之虞」。

第二是「全國性且快速蔓延對國民生活及國民經濟造成重大影響,或是有造成重大影響之虞」。

至於法律名稱為什麼是「新型流感」而不是2019冠狀病毒,主要是因為這項特別措施法當年是為了防止新型流感擴散,在2012年立法完成;作為傳染病對策的特別措施法,今年3月修正通過,把2019冠狀病毒疾病納入適用範圍。

●「緊急事態宣言」為何受關注?

由於公布「緊急事態宣言」將限制人民自由,所以有看法認為應慎重以對。日本政府至今從未依據特別措施法公布過「緊急事態宣言」。

北海道知事鈴木直道2月28日曾經公布「緊急事態宣言」,但並無法律依據,頂多就是知事個人的呼籲與請託,跟安倍可以基於特別措施法公布的「緊急事態宣言」,是截然不同的2種情況。

●「緊急事態宣言」的效力

一旦日本首相公布「緊急事態宣言」,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3日已宣布屆時東京都政府的相應措施。不過,由於日本的「緊急事態宣言」大多只能「籲請」,跟外國實施具強制力的「封城」措施有很大的不同。

在日常生活方面,一旦日本政府公布「緊急事態宣言」,47個都道府縣知事可以「籲請」民眾除了維持生活必要的情況外,不要外出。

但這頂多就是「籲請」,沒有強制力,跟目前各都道府縣政府已在籲請民眾避免外出並無二致;「緊急事態宣言」無法要求民眾不要外出工作,也無法要求店家停止營業。

在「緊急事態宣言」公布的情況下,超市及藥局等販售日常生活必需的食物、藥品等店家,還是可以繼續營業,民眾也可以上街購物。

在交通機關及相關設施部分,日本政府無法針對鐵路及道路採取強力封鎖的措施,特別措施法雖然同意首相與知事對鐵道業者等指定公共機關有「綜合協調」權限,但沒有直接給予停止鐵道等交通的權限。

日本政府表明,「就算處於緊急狀態,公共機關(含鐵道、郵務、電力等)繼續維持運作是基本原則」。

日本傳染病法雖然規定,在感染者所在場所週邊,可進行最長72小時的交通管制,但目前頂多也是假想實施消毒作業等措施。

另外,公布「緊急事態宣言」後,針對感染風險高的學校、保育所及老人中心等,及多人群聚設施如百貨公司、飯店等場所,相關單位可以籲請甚至命令限制使用,但法律中並無明訂罰則,業者就算不遵守也無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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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池百合子在3月23日的記者會上首度提到,「根據疫情未來發展,有可能出現不得不採取封鎖都市、也就是所謂的封城等強力作為。」但同月26日晚間在電視節目上則說,「日本要封城在法律上有困難」、「為了不招致那樣的結果,希望大家配合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