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專文:芸芸眾生的五十道陰影─陳情人背後難以承受之重

監委接到的人民陳情案,很大部份與司法相關。圖為司法院。(顏麟宇攝)

大約每個月尖尾會有一天「輪值」,當天「陳情中心」的同仁會先大致瞭解陳情民眾的主要訴求與監察權是否相關,再對照電腦檔案查閱是否是舊案,若不曾有其他監委已立案處理,則會詢問值日監委是否和陳情人當面溝通,通常尖尾是來者不拒的。

輪值當天,除了「陳情中心」收受的案件之外,「監察業務處」也會湊熱鬧,另外送來一堆案件到值日委員辦公室,這些都是自上次輪值以來寄給同一位委員的陳情信件,藉著這次值日,正式登記為該委員的「核批案件」,從此由值日委員指揮進一步的處理方式。所以每逢輪值,就像醫生門診掛號,有些現場、有些預約,相當「熱鬧」。

由於監察院的主要功能就是整飭官箴、保障人權,套用經濟學的術語,這是監察院的主力產品,但是有產出、必先有投入,所以接受陳情正是製程前端的「投入」,也因此是監察院最重要的業務。即使目前科技發達,電子及平面媒體不時也會揭發一些「大尾」的不肖官員,供做監察權糾彈的對象,但是絕大部份的「民瘼」卻無從由媒體得知,而要靠身受其害的當事人出面陳訴檢舉,才有可能出現在監察委員的視野。所以尖尾就職一年多,歷經一打左右的輪值日,一直覺得應該把這個監察院的獨家「商業機密」,做為週記主題。以下就是這個星期四值日收到的陳情內容,五花八門的民生疾苦,無以名之,就用「芸芸眾生的五十道陰影」吧。

先談當天親自來院陳情的七案,其中與司法官相關的就有三件,分別是:第一件、法院所提供的庭詢錄音光碟,鑑定被剪接變造,陳情人將二份鑑定報告提送,法官卻不理不睬;第二件、當事人檢舉前後兩件詐欺案,地檢署卻視為同一件而違法簽結;第三件、法務部矯正署審查假釋申請不公,有些實際刑期「執行率」尚未過半,通過,有些已達三分之二,遭駁回,似乎「有關係就沒關係」,關說空間鉅大。這三件個案若在一年多前,尖尾會覺得稀奇古怪,現在看來則稀鬆平常,或許這是尖尾「成長」的證明?

另一件是警民衝突的案件,這位脾氣火爆的眷村子弟在花市與熟人口角,卻對前來處理的女警罵三字經,又不肯道歉,被以「妨害公務」上銬起訴,即將服拘役五十五天,入獄前,還來要尖尾懲處女警執法過當。尖尾看他像極了小學同班同學,都帶四川口音、都唸空軍幼校、官校,他說:「我沒唸畢業,不然今天也和李天羽一樣,我們同一個眷村的,我還和李媽媽打過麻將。」其實就像許多尖尾那個年代的眷村子弟,大都心直口快、只是不甘示弱,吃軟不吃硬;不像今天的「韓流」痞態,一無可取。尖尾對他好言相勸,臨走時他笑著丟下一句:「名不虛傳、受益良多」,好在尖尾的喜形於色,沒被旁人看見。

接下來二件則與政府的政策釐訂與執行有關。首先是一群退休的幼教老師從南部來陳情,她們爭取任職幼教年資可以併計退休金,多年努力沒有獲得政府回應、黯然申辦退休,不料退休未幾,這個辦法竟獲通過,卻因為法律「不溯既往原則」,本身無法適用,成了名符其實的「前人種樹、後人乘涼」。 (相關報導: 彰化母女被尋獲!十大懸案「台版藍可兒」 詭異蒸發12年重啟調查 更多文章

另一個案件也與法規變更相關,當事人在應用科技上的成就非凡,擁有眾多國際專利,由國外回台後,以專利作價三億抵繳公司股權,不料被國稅局以「技術入股要立即課稅」為由,不管他尚無分文入袋,就裁定追繳七千餘萬稅金,並且不理陳情、不准「復查」、強制執行,進而沒入財產、凍結帳戶、禁止出境、甚至要入監服刑,好在檢察官拒收。其實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的增訂,已經顯示「技術入股立即課稅」為不合理,而政府對「實物」(股權)所得也正研擬得以該實物抵繳稅金,只是如同上一例,政策修正都有「慢半拍」的大毛病,嚴重影響人民權益,這也正是尖尾著力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