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夫婦、梁兄、我,四個人坐在客廳,不太知道該講些什麼。這是週日下午,也是士林地檢署終於宣布對中央研究院翁啟惠院長放棄上訴的前一天。之前有消息傳來,士林地檢在週六曾全天開會討論此事,但究竟做何決定,沒人知道。所以我們只能胡思亂想,一下子覺得依照慣例,一審無罪、檢方有理無理必定上訴,一下子又覺得既然需要開會討論,可能是內部有反對聲浪,不必太悲觀。
翁院長也強調,依照中研院行之有年的技術移轉程序規定,是由「智財移轉處」負責與廠商談判授權條件後,交「秘書處」呈副院長審核簽署,院長在技轉流程中毫無職權,但檢方卻以「公務員違背職務貪污罪」起訴他,實在莫名其妙,總算一審法官明察、打臉檢方,應該不會一錯再錯。但我們不禁聯想到陳水扁前總統與郭瑤琪前部長,因為這兩個案子也都是違反「法定職權說」、被依「實質影響力說」泡製出來的司法冤案,翁院長會不會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的第三例?
在這樣的心情煎熬下,尖尾深刻體會到人民何以對司法喪失信心:因為一旦進入司法訴訟,就像墮入一個你不認識的世界,這個「異世界」由一小群「異形」在掌控,自有一套超越常理的運作邏輯;即使是一個清清白白的人,也得面對無法克服的「不確定」,命運不是由你的清白來決定,生死完全是操在司法官的一念之間,這叫做「自由心證」。
就像一般人在面對危難的情況下,我們自然而然地談起宗教信仰來。翁院長說,有許多基督徒朋友兩年多以來關心支持,於是他也開始閱讀《聖經》。但最稀奇的一件事,是他曾三次搭到同一輛計程車,是一位牧師利用晚間「兼差」,一認出他,就開始傳講耶穌,讓他感受到信仰的力量。第三次下車時,那位牧師運匠對他說:「我們以後不會再相遇了。」梁兄聽了說:「我們基督徒相信,這是上帝差派的天使。」嫂夫人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她提到自從案發後,媒體與輿論未審先判,把他們說成是十惡不赦,讓她不想再到常去的教會,因為「害怕會給教會帶來不必要的困擾」。翁院長在一審判決無罪之後表示:「正義雖到,名譽難復」,聽來令人感傷。但也確實如此,一個人的人格評價、甚至許多舊有的人際脈絡、工作型態、生活步調,是經不起公權力暴力割裂的,一旦留下深深瘡疤,要如何復原呢?
好在司法官之中仍有正義之士,經過士林地院李世華、趙彥強、彭凱璐三位法官細心審理、發掘真實,最後在判決書中一再嚴正批駁檢方起訴是「主觀臆測推論之詞」、「各該推論均純屬臆測之詞,並忽略事實」、「令人匪夷所思之推論論據」,讓士林地檢署終於收手。雖然這個決定是對的,但我們還是很遺憾,因為士林地檢決定不再上訴所宣稱的理由是:「依現有證據,上訴也不會改判有罪」,而不是「依無罪推定原則,不再上訴」,這代表檢方所在乎的仍然是「定罪率」而已。 (相關報導: 於華府智庫發表錄影演說 蔡英文提台美貿易協定,盼美方進一步會商 | 更多文章 )
尖尾一方面為翁院長慶幸,另一方面不得不想到,翁院長離完全平反還差最後一哩路,那就是一年半前監察院通過對他的彈劾案,目前仍在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待審。當時監察院都是馬系委員,出動破天荒的四位委員查案,再加上九位審查委員全數同意彈劾,可說傾巢而出,展現高度的嗜血性。更可議者,監院在調查期間未給當事人到院澄清的機會,不像管爺是經三度約詢拒來。現在司法平反了,監察院呢?報載那位主查委員毫無愧色地回應說:「監察院是調查翁啟惠的行政違失,和刑事案件的調查範圍不同。」這種說詞有兩個問題:第一、果真兩者不相干的話,公懲會為何要在一審判決前同意停審?何以會認為法院判決有助釐清事實、可以避免兩機關的裁判歧異?再者,如果監察院只管行政違失的話,何以彈劾文一半以上引自檢察官的起訴書?難道檢察官閒來無事,也在調查翁院長是否有「行政違失」?說穿了,整個事情就是過去一再上演的藍營「獵巫行動」,對付扁朝政務官時,立法、行政、司法、媒體中的黨國勢力一呼百應、鎖定對象,群起而攻之,直到「非我族類」被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