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作者在第十四屆大遊行之前於公庫投書一篇文章「請謹守這10點,否則別參加同志大遊行」,獲得台灣、香港與中國大量的廣傳,文中不乏完全與「同志大遊行從不拒絕任何人」這一理念完全相悖的觀點,當同志大遊行從為了讓社會看見同志的存在開始走到了我們沒有不一樣的時候,有些人則停留在若你對多元性別仍不足夠了解、不足夠認識就不應該來走同志大遊行,當該文筆者不斷強調跨性別者的資源弱勢的同時,何嘗不是遺忘了在這個社會上仍有許多人在「性別意識」這項資產裡仍然資源薄弱;而就與火車上的別碰我肩膀類似,當有人正試圖友善與禮貌的接觸你的時候,你只顧著跳過「我提醒我在乎的事情」大聲的尖叫性騷擾。
吳馨恩於「同志大遊行應注意的10點」一文中,提出「打造性/別安全環境」,禁止歧視性黃腔、性別錯置等騷擾行為。(取自公民行動影音記錄資料庫)
同運中的「順性別霸權」
前文作者認為跨性別運動應與同運(在此本人臆測應為同志運動,若有誤歡迎指證)有所區別,並提出了跨性別者與順性別者因資源差距而有階級位置之分的討論。首先,個人淺見對於大部分的社會運動中議題的選擇,通常與個人時間資源有限、生命脈絡中的連結相關而非只關注某一議題試圖忽略其他議題,於運動中認為只有一個議題重要的人,阻了自己的路也礙了別人的路;並不是同志運動或跨性別運動,而是性別運動。
而當前文作者提出了跨性別者因為性別身分的關係導致的貧窮議題從而連結到性別身分造成的階級時,則犯了肯定後件的形式謬誤;的確性別身分可能是導致貧窮的變因之一,但就如同同志朋友於職場的出櫃議題一樣,導致跨性別族群(或任何族群)的資源若是還有很多變因,因此當肯定了貧窮此一現象時,亦將性別身分作為唯一變因並與資源階級做連結是犯了形式謬誤的。
社會議題是一個system,並沒有辦法單純的用點對點線性的方式去尋找現象的成因;But first step in solving any problem is recognizing there is one.如果你看見了社會某一現象,麻煩Try to do something to fix it.而不是疾言厲色的批判正努力面對其他問題的人都、看、不、見、你。
跨運訴求被忽視
詳見上段,by the way相關議題其實不少人正在努力,但明顯前文筆者看不見。
對跨性別需求的「錯誤代言」
不僅如此,當每一個人都是獨立個體的時候,每一個人都會有獨立的需求,在性別議題裡同時考量現況與實務面,並試圖找出一個能夠盡量給予每一個獨立個體選擇權的方式並不是代言,而是「不代言」。當然,或許自詡為幫被錯誤代言的跨性別族群發聲的人才叫做正確代言吧。
當前文作者預設了「所有人都應該知道使用中性詞彙稱呼跨性別者」時,又認為「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應同時作為隱私」時,則屬於矛盾的前提。到底人們要怎麼同時把你的性別當隱私的時候同時正確的稱呼你呢?又或者用中性詞彙稱呼所有人,那些需要特定性別稱呼的人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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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當然還有像是被拍肩膀要叫警察一樣,「性別錯稱就是性騷擾」,人,真的不容易活呢。
不要什麼都稱作「恐同」
Ok, we shouldn’t say gay people, that’s discrimination.
對跨性別的「異性戀預設」
Oh my god「許多順性別同運者」,可能前文筆者與我生存在不一樣的臺灣社會,怎麼我遇見的性別運動中對於「異性戀預設」這件事不論是不是對跨性別族群都屬於不充分的性別意識呢。
無法跳出「生理性別決定論」
同樣的,我還是很不擅長假精確的以偏概全;同意前文筆者所提到的現象存在,但不同意這普遍存在於性別運動的討論之中。
英文圈早就不用男跨女/女跨男了
好的,不管是英文圈中文圈甜甜圈洋蔥圈還是呼拉圈,如果我們用「跨性別男/女人」來界定跨性別者,how about someone in between.男女二分的性別認同想像本身就落入的性別刻板狀態,男跨女或女跨男可能不是一個盡善盡美的稱呼,但至少包含on my way但還沒到的概念,「跨性別男/女人」的稱呼不就代表了不論跨性別與順性別,性別只能有男/女嗎?
前文作者於前段提到的LGBT族群差異中,在學校多元性別教育最常用的分界就是「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與「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而不是甚麼貧窮不貧窮。
隱私這件事情代表著有甚麼東西你需要藏起來而且你能夠藏起來而且大家必須尊重你不能逼你拿出來。但跨性別很常遇到與其他族群不一樣的是,出櫃議題通常跨性別者的櫃子是玻璃櫃。於是我們該開始思考的是為什麼需要櫃子,而不是怎麼樣在玻璃上面塗色讓別人看不見裡面;消弭歧視是讓存在理所當然,而不是需要害怕受傷害但藏的起來。
難以突破的「棉花天花板」
所謂「棉花天花板」 (cotton ceiling),是跨性別女性主義的一種理論,源自於「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 女性升遷的阻力),指的是跨性別者在尋求身體或心理親密關係時,有形或無形的阻力,跨性別者有時因為社會歧視(基於生理特徵、生育能力等原因),因此相較於相同性別認同的順性別者,較不被視作性、伴侶或婚姻的對象。這現象也出現在同志社群當中,許多無論對跨性別再友善的人,很可能無法將跨性別者視作對象。
以上節錄原文少數令本人深感值得再讀的部分,這的確是許多跨性別者的困境;但同時這並不是源自於性別差異的壓迫。而是當我們破除了親密關係議題中「較好或較壞」的選擇迷思,方能探討最佳解。
根據女同志軟體Her針對3003名多元性別族群女性的調查,有3分之1的多元性別族群女性認為同志大遊行不歡迎她們,當中雙性戀女性有57%認為遊行過於「順性別霸權」(取自PRIDE官網)
你的性解放,不是跨性別解放
Maybe you were the victim, maybe you still are, but not everyone need to be the victim.
性權的侵害一直都是源自於對個人意志的不尊重以及性別階級優越感,而不是解放了被傳統道德的情慾規訓就會成為強化性權侵害的理由,相反的破除情慾規訓是在挖性別階級的牆角。當前文筆者把資源階級、性別壓迫、性權侵害與情慾規訓混為一談的時候,以本人的立場只剩下一句話好說。
「我們好好學邏輯,才能正確的看事情;找到真正的問題,才能面對社會議題。」
同時,再次複述前段所言:「社會議題是一個system,並沒有辦法單純的用點對點線性的方式去尋找現象的成因;But first step in solving any problem is recognizing there is one.如果你看見了社會某一現象,麻煩Try to do something to fix it.而不是疾言厲色的批判正努力面對其他問題的人都、看、不、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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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一位酷兒或是可以接受被稱作跨性別者。社會運動的長期參與者,主要關注性別議題,目前是東吳大學人權學程的碩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