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政府不告訴你的核廢處理

不論高階低階核廢都有處理技術,再處理後的核廢縮減到剩下2公頃土地即可處置,且輻射大減至千年就回到自然值。圖為蘭嶼貯存場的核廢料桶。(資料照,取自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政府說「核廢料是萬年不滅之毒」、「核廢料無處可去」,究竟真相如何?

首先:核廢料泛指具有放射性的廢棄物,其來源含:發電、醫療、農業、工業與研究等領域。我國特指發電後的核燃料棒為高階核廢(又稱「乏燃料棒」、「高階放射性廢料」;簡稱「高放」);其他核廢料則稱為低階核廢(簡稱「低放」)。低放來源包括:沾染到輻射物的防護具或工具或耗材、醫療用藥等;把我國累積至今所有低放(含醫、農、工、研、發電等)用水泥封存後裝在貯存桶中即可安置。絕大多數低階核廢在100年內就回到自然輻射背景值,屆時可當成建築廢土處理;少數(如:鈷60等)則約300年才回到自然背景值。而經過台電發明的減容技術,我國每年產出低階核廢已減少體積至民84年的14%,舉世聞名。

經過減容,我國每年低階核廢產出總量大幅減少。(作者哥吉拉提供)
經過減容,我國每年低階核廢產出總量大幅減少。(作者哥吉拉提供)

再談高階核廢,其處理過程是先從反應爐中取出發燙的乏燃料棒,置於循環冷水池中冷卻5-10年降溫,之後放入不鏽鋼與混凝土製成的乾貯桶中,於室外自然對流冷卻或再利用,安全而不汙染環境。我國現時累積的高階核廢約兩萬束,因地方政府不啟用乾貯,只能放在冷卻池中,無法做進一步處置;而反核團體更高調宣傳「燃料池爆滿」,試圖營造核廢很多又無法處理的假象;事實上,台灣所有高階核廢堆不滿一間30坪大小的4公尺高房間,就算放入重達120公噸的混凝土乾貯桶封存,僅需約7公頃土地= 0.07平方公里就可處置,約新北市八里垃圾掩埋場(約27公頃)的三成面積;加上低階核廢場,也只需26公頃就可處置所有高低階核廢料而台灣現有四座核電廠廠址約1100公頃,完全能提供乾貯所需土地;當今政府一再宣傳核廢料無處可去,莫非是拿假議題唬弄台灣百姓?再者,考慮臺灣一年」的燃煤發電將會產生大量有輻射性,體積約等同5~7座台北一零一大樓的煤灰!相比之下核廢料實在太少了。

又,根據台電統計,台灣三座核電廠共六部反應爐營運至今發電約14000億度,每束核燃料發電約7000萬度電;而2018年全國用電量約2644億度電,亦即我國平均每人年用電達1.13萬度電,80年的個人總用電量約90.4萬度電,也就是說:人活80年用電100%由核能提供,將產生0.013束高階核廢,等同4.2公分*15公分*15公分的金屬塊(約1公升,含低輻射金屬結構),依現有技術將其放入有冷卻監控系統的防護層,約30公升左右體積即可安全無污染地放在自宅中;若非現行法規不允許私存核廢,則反核人士常講的「核廢料放你家」,在技術上完全能做到。誠心建議反核人士應積極主動修法,推動私宅貯存,才能把核廢放在擁核人家裡。 (相關報導: 王伯輝觀點:2025全面廢核法案通過後的幾個諍言 更多文章

再考慮處理費用,乾式貯存被歸類為中期處置,根據各國經驗,只需390億元即可做到三座核電廠的乾貯與管理,甚至不到最終處置的30%(參後端基金官網);就安全性上,乾貯是國際間公認安全又便宜可靠的高階核廢處置,美國能源部DOE甚至回覆網友:「乾貯是安全又近乎可永久性處置高階核廢的做法」,美國現有約70個乾貯場營運中,全世界約有百多座乾貯廠營運中。反核人士說「沒有最終處置就不該用核」,這論點明顯與世界現況不同。而既然美國與其他國家都能採用室外乾貯,為何我國堅持不太必要的室內乾貯?這除了要花錢建造乾貯建築,還要全天候開空調降溫尚有餘溫的核廢,明明可室外自然對流降溫,卻要花幾十年冷氣費用,豈非大大的浪費民脂民膏?反核人士宣稱要增加1400億核廢處理費,其部分就來自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