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經緯觀點:有一種人叫名家

馬英九出席紀念抗戰70周年名家論壇

春秋、戰國時期中國文化百家爭鳴「名家」也在其中。名家代表人物有:公孫龍宋鈃尹文鄧析惠施等人。今日為人所知的典故有莊子、惠子「魚樂之辯」及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論。

漢朝之後名家不太再被提說,但台灣社會又開始把名家學說發揚光大,不僅天天在媒體名家論壇出現,社群網站Facebook、部落格、微博…也都不遑多讓。

何謂名家?

名家強調「名、實關係」,把「語言」與「事實」分離,把語言當成思維的符號或工具,撇棄事實把言辭當成哲理、思辯的內容。簡單說就是詭辯搞怪,標新立異,招人注意,卻無實際。

名家實例

趙國平原君曾禮遇名家大師公孫龍,孔子七代孫孔穿也親自向他請益,見面說:「久仰先生,願投門受教,但可否不談白馬論?」公孫龍當然不同意放棄他成名作品,回答:「若放棄我的白馬論,沒有可教的東西了。」接著又教訓孔穿:「都是徒弟不如師傅才拜師,現在居然你先教我,要我放棄白馬論才跟我學,荒謬啊。」接著說:「孔子也擁護白馬論。從前楚王打獵丟了一把寶弓,隨從急忙尋找,楚王說不必找,丟了也是楚國人撿到。孔子批評楚王,有人撿到就好,何必太狹隘只限楚人。可見孔子認為楚人非人,認同白馬非馬。」孔穿默然。

公孫龍的《跡府》篇記載此事,說孔穿無話可說(無以應焉)。《孔叢子•公孫龍》也同樣記載,只是結語為「子高(即孔穿)莫之應,退而告人曰:『言非而博,巧而不理。此固吾所不答也。』」說他不屑回應強辯沒道理的對談。

隨後平原君設宴款待孔穿,問他白馬論之事。孔穿告訴他:「理之至精者,則自明之。豈在穿之退哉!」「經、傳大家一看就能明白會意,道理那需辯來辯去。」

後來平原君問陰陽家鄒衍白馬論怎樣,他答道:「煩文以相假,飾辭以相惇,巧譬以相移…如此害大道。」從此平原君就疏遠公孫龍了。

明眼人都知道有理自明,沒理才需解釋,多言不能改變事實。

訟師源自名家

名家的特色是好辯。荀子批評名家鄧析:「好治怪說,玩綺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鄧析被後人認為是訟師的鼻祖,訟師為近代律師前身。

莊子說惠子「拙於用大。」浪費時間講理,又沒有用處。他也批評公孫龍的堅白論「勞費精力……自鳴得意于堅白之論。…非所以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言語不會改變事實,白費精神辯駁,自己反被自己的論述所愚弄。

訟學及律師

中國古代用訟師秘本教人如何打官司,《清稗類鈔吳墨謙為人釋訟》提及「有吳墨謙者,通曉律例,人倩其作呈牘,必先叩實情,理曲,即為和解之,若理直,雖上官不能抑也。」特別表揚像吳墨謙這種正直明理、息事寧人的刀筆。

日本歷史學者夫馬進指出明代訟師秘本《珥筆肯綮》,教導人成為「以是為是、以非為非、不顛倒是非、不蹂躙法律」的「善訟師」。不要做「健訟、甚至誣告」的「惡訟師」。(《訟師秘本與惡訟師的形象》) (相關報導: 顧立雄:「誰不希望成為正義的代言人!」但有個信念,讓律師挺身為殺人犯辯護 更多文章

1912年北洋政府「律師暫行章程」開始有律師一詞。1942-1949年起採免試學經歷證件審查,取得律師資格者2,248人。1946年辦理過一次律師考試錄取1人。1949年中央政府遷臺1950-1988年錄取律師782人,平均每年錄取20人。1990年王作榮擔任考選部長,採用錄取全程到考人數16%,律師錄取人數開始快速成長。1989-2013年錄取律師11,174人,平均每年錄取447人。到2016年4月為止,律師公會註冊律師(包括外國律師認證)共23,9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