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能夠從網際網路的歷史中學到什麼,那就是一些軟體架構上早期的內部決定,在該科技廣為被採用後可能會產生深遠的全球性的衝擊:如果七十年代被採用的電子郵件標準中包含了公鑰-私鑰加密系統,我們就可以避免像是索尼或者John Podesta遭遇到的電子郵件被駭事件,上百萬的普通消費者也能避免身份被盜用;如果WWW的發明人提姆・伯納-李當初有把將個人社會身份對應到網路身份的協定加入規格中,我們就不會有臉書。」
儘管穿著白色大衣在實驗室裡像倉鼠一樣團團轉的研究人員會本能地抗議,事實上是大部分新的科技都會失敗,不是在技術上失敗,而是在商業上失敗。而成功達到廣泛應用的科技則往往會在消費者手上演化出意料之外的使用者情境,就像當初二代行動電話標準中拿來填通訊協定空檔的簡訊服務,意外成為消費者的最愛,也一度成為電信商獲利率最高的營收來源。又好比阿弗列德・諾貝爾在1866年發明的炸藥,原本是為了採礦和建築爆破用,最後卻為戰爭所用,成為殺人武器⋯⋯
技術開發者或者標準制定者無法預見一個科技是否會成功,也無法預見所有最終的使用場景,科技的進展是一個不可逆的單向平衡式,我們則活在各個科技結果論的疊加(superposition)之中。
從這個角度來看,比特幣——乃至於所有值得一提的加密貨幣——作為一種科技的成功與否,乃至於使用者情境是否如預期,都是很值得討論的。
如果我們回頭檢討比特幣的基本架構,我們不難發現分散式系統(distributed system)的癥結:分散式系統需要各個運算節點(以及掌控這些節點和負擔營運成本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的投入才能夠達到分散式系統的優點,但如何吸引節點耗費自身資源參與系統,並建立一個完整自足(self-sufficient)的誘因系統,是分散式系統最大挑戰。
早期台灣社會流行的標會系統,其實就是一種分散系統。跟會的複數獨立自然人互相監督彼此是否如常在學校或者公務機關上班,是否有落跑跡象,相較於付出的這些代價,有資金需求的人可以快速借貸到資金,無資金需求的則可以享受相對於銀行存款的利差。只要好處(融資和利差)高於代價(守望相助的成本),標會系統就可以在沒有中央控管下持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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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位的世界中,比特幣也不是第一個被廣為接受的分散式系統,十七年前問世的BitTorrent通訊協定遠比比特幣更早席捲網路世界。BitTorrent是一個「群對群」(peer-to-peer, P2P)的檔案分享通訊協定,相對於由中央伺服器下載完整檔案,BitTorrent讓複數擁有片段檔案的電腦同時提供和接受檔案的下載和重建,儘管最初還是要有一台電腦擁有完整檔案,但隨著擁有不同片段檔案的電腦加入分享網路中,每一台電腦的下載速度會遠遠超越中央伺服器能提供給同樣數量的電腦的下載速度。
比特幣跌如溜滑梯。圖為比特幣突然飆漲,40小時內飆漲40%,破1萬6000美元。(美聯社)
BitTorrent作為一個分散式系統成功了,但它的成功卻是建立在非法影片分享上,它的誘因有著顯著的外部性,參與分散式系統的電腦們付出了電費和硬體費用,換來快速取得高解度的影音媒體,付出代價的則是好萊塢的電影工業等。
當中本聰構思比特幣時,我們不難想像必然熟稔BitTorrent的他(或者他們),為了不讓歷史重演,試圖將誘因機制內建(build in)在比特幣。理想的設計裡,這個誘因機制和整個比特幣的分散式系統應該是是完整自足的,與外部世界無關,它的定性描述如下:
大量獨立的電腦競爭著解出數學難題以挖掘出一個新的區塊(block),成功挖掘出新區塊的電腦將被獎勵以比特幣,獎勵的數量會隨著越來越多的區塊被建立出來而系統性地半衰,系統也會不斷調整難度以維持平均挖掘出單一區塊的時間為十分鐘,因此比特幣供給量將會以可預期的曲線成長,最終趨近兩千一百萬枚的數學理論上限。在此分散系統中,比特幣持有者被預期拿比特幣換取服務或產品,服務或產品提供者也被預期接受比特幣為支付方式,而所有交易都以同樣方式記錄在區塊鏈(blockchain)中。
在中本聰的這個虛擬理想國裡,服務提供者和產品生產者都願意以比特幣交易,而由於比特幣供給量隨著時間增加的幅度是由系統制定的、可預期的,因此不存在中央銀行人為操作貨幣供給量和華爾街從金融體系中套利的缺陷,服務提供者和產品生產者都能夠心平氣和地從事真正的經濟行為。
在這裡我們暫且不論這個理想國的設計嚴重忽略了貨幣供給量與經濟產出互相影響的歷史證據,光是一個現實狀況就會打破理想國的設計:比特幣可能是出生並存在於虛擬世界,但人類所需要的服務和產品早已經在實體世界中流通,並以美元、歐元、人民幣、日圓、英鎊乃至於新台幣交易著。
換言之,就像任何一個進出口貿易額不為零的國家的貨幣,比特幣不可能與實體世界的以美元、歐元、人民幣、日圓、英鎊乃至於新台幣完全脫鉤,否則就會出現套利(arbitrage)空間。
這也是為什麼所有關於比特幣的討論,很諷刺地,幾乎鮮少以比特幣的單位BTC或者mBTC進行,而幾乎都是以美元在進行。如果比特幣(或者任何形式的加密貨幣)真的有達到足夠的實用程度,有足夠多的持有者和金額參與服務或者產品的交換,那麼BTC(乃至於其他的加密貨幣單位)應該要像美元、歐元、人民幣、日圓、英鎊乃至於新台幣一樣作為論述的基本單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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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比特幣投機者(投資者?)切入的點:正因為服務和產品絕大部分都發生在實體世界,如果真的發生服務或產品的交換,投機者可以根據現實世界中該服務或產品對於美元(乃至於任何法定貨幣)的交易價格立刻回推出比特幣兌換美元應有的交易價格,由於這種比特幣隨時都可以償換為美元的信念,資金湧入比特幣交易時就不需要思考比特幣本身到底應該以什麼樣的交換率換取服務或商品,因為隨時都可以跟現實世界中服務和商品的美元價格做比較和連結,交易員只要儘管衝就對了!
結果來說,比特幣發生了任何容許資本自由流動的小國都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外匯匯率(比特幣兌美元)與國內經濟(以比特幣交易的服務和商品)大幅脫鉤,要漲要跌全看交易動能,與經濟活動無干!
這是現在這個時間點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的唱衰者和信徒都鮮少仔細思考的問題,唱衰者指著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暴漲暴跌的曲線大喊泡沫,信徒們則宣稱加密貨幣才剛開始,長期來說價格會繼續上漲,而有一天分散式系統的革命終將完成。
所以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到底是泡沫還是革命呢?在我眼中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兩者都不是。
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不是泡沫,或者說不是一般人應該擔心的泡沫,因為儘管新聞標題裡帳面金額上上下下動輒數億到數百億美元——看!又是用美元計價!——但正由於其與實體經濟中的服務或者產品關聯很小,所以這個泡沫漲多大,或者破掉時有多慘烈,都不會像達康泡沫或者次貸風暴那樣重創實體經濟,頂多是小部位的財富重分配而已。
不論如何,在我看來不管是比特幣或者任何號稱設計較比特幣優良的加密貨幣,都已經在這波熱潮中被金融投機者所佔領,它們作為能夠取代中央金融系統的工具已經暫時失去了潛力,如果不是永遠。
至於這場激情狂潮過後,會不會出現像達康泡沫後網路真正普及的榮景,目前還看不出來,但不管下一個分散式系統的嘗試為何,如果無法真正實現一個完整自足的誘因系統,那麼縱然有任何設計上的優勢也都是枉然,因為正如柏拉圖在〈共和國〉一書中所說的:「在我們每個人——即使是那些最溫和的——的身體裡,都有一種慾望是惡劣的、野性的以及無法無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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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台灣大學電機畢業,在台灣、矽谷和巴黎從事IC設計超過十年,包含創業四年。在巴黎工作期間於HEC Paris取得MBA學位,轉進風險投資領域,現為Hardware Club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