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和約》嚴格禁止戰敗的德國製造及輸入──裝甲(運輸)車、坦克與其它相類似的武器。嚴格禁止生產毒氣及擁有高射砲等防空武器,軍用飛機亦在禁止之列,除舊有城堡可保有若干重砲外,陸軍只允許保留204門之77毫米(mm),84座105毫米之中型砲、792挺重機槍、1,134挺輕機槍與252座迫擊砲。」
按照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凡爾賽和約(全稱《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的相關規定,德國除了要付出至少1,320億馬克金幣的天價戰敗賠償金外,也被迫廢除義務兵役制度,陸軍總兵力必須縮減至10萬人(包含4,000名軍官),海軍為15,000萬人,只能保有各類艦艇36艘,空軍則完全被禁止,坦克車、潛艇…都一律不准生產……更有一大批工廠企業被勒令摧毀,甚至還嚴格禁止德國公民以私人身份受聘到其他國家擔任軍事顧問。
為了保存德國重要的軍工產業與軍事人才,德國人把目光投向了因共產革命而遭國際社會孤立的俄羅斯蘇維埃(簡稱:蘇俄、俄國)。德國人在1919年底開始與俄國人秘密接觸,經過一年多的談判,雙方直到1922年初才取得了初步的共識。正好這一年,以英國為首的協約國在義大利熱那亞召開一次討論《復興歐洲經濟問題》的國際會議,會議首次邀請蘇俄和戰敗國德國參加。雙方就利用這次會議的機會,私下達成了合作的協議。
1922年4月16日,德國外長牛拉特(Konstantin Freiherr von Neurath,1873~1956)與俄羅斯蘇維埃外長格奧爾基․契切林(1872~1936)在義大利熱那亞近郊的拉巴洛(拉巴羅)簽署了──《德國和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協定》──通稱:《拉巴洛條約》。兩國藉此宣布放棄在《布列斯特和約(如附記)》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向對方提出的領土和金錢之要求。兩國也同意外交正常化並「友好合作,在經濟上互惠互利」,這使雙方不但擺脫外交上的孤立狀態,也正式展開了長達十多年蘇德合作的「拉巴洛時代」。而德國也成為第一個承認俄羅斯蘇維埃的國家。此後,在1924年至1925年間,英、義、法、中、日等國也相繼在法律上承認俄羅斯蘇維埃政權。
7月29日,雙方又締結一個秘密軍事協議,德國違抗了《凡爾賽和約》的禁令,向蘇俄提供成套武器製造生產線,幫助蘇俄紅軍建立現代化參謀指揮和訓練體制,蘇俄則向德國開放基地和工廠,德國能夠在那裡不受干擾地訓練裝甲兵、飛行員及其他軍事人員,研製《凡爾賽和約》嚴禁的武器。11月5日,兩國又在柏林簽署附加協議,將前述條款延伸到俄國所控制之──烏克蘭、白俄羅斯、格魯吉亞、阿塞拜疆(然)、亞美尼亞與遠東共和國等區域。 (相關報導: 許劍虹觀點:典藏退除役戰車的南加州軍火庫 | 更多文章 )
雙方條約簽訂完成之後,德國的容克斯(Junkers)飛機公司立刻獲得1.4億馬克的融資補助,在俄國設立工廠,製造軍事用途的飛機,每年最多可生產約600架各式飛機,蘇方委婉的稱呼這是:「技術租借」。不久其他公司亦隨著跟進。為了秘密地執行德俄合作,德國國防軍部成立了1個軍督民營的公司,簡稱「格(蓋)福(GeFu,全名是Gesellschaft zur Foerderung gewerblicher Unternehmung,可譯成工業促進會/經濟企業促進會)」。另有1個德俄公司位在撒麥拉(Samara)之托洛特斯克城(Trotsk),名叫貝塞爾(Besel)的組合,專門生產毒氣,其附屬工廠在列寧格勒等地共可製30萬枚之各類砲彈。除此之外,尚有各類專門以發展為《凡爾賽和約》所禁止的攻擊兵種使用的武器訓練中心:毒氣學校位於沙洛托夫(Sarotow)、飛行偵察學校位於理培斯克(Lipetsk)、裝甲兵學校位於喀山(Kasan)等。為了維持足夠的演訓經驗,從1920年代中期開始,德國國防軍機動部隊的軍官就分批前往喀山接受為期兩年的訓練,每期均可訓練9至12名優秀的軍官,這些人多數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德軍裝甲部隊之作戰指揮官。同時德國工業廠商如──載姆勒-賓士(Daimler-Benz)、克虜伯(Krupp,目前已改名為:蒂森克虜伯股份公司)以及萊因金屬公司(Rheinmetall)等都派遣工程師與技術人員常駐喀山研發屬於德國自已的裝甲車與各類軍事車輛;相對的,俄國人也藉這樣的機會快速提升了自己的軍事工業技術,這對蘇俄未來的軍工產業的發展有相當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