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戰爭(上):從草藥墮胎到強制絕育,一部女性生育控制史

現代醫學萌芽前,女性節育高度仰賴社群互助。(Unsplash)

綜觀世界歷史,墮胎一直是育齡女性需要、且持續在做的事。

6月24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一紙判決推翻近50年的女性墮胎權。主筆意見書的大法官阿利托如此寫道:「墮胎的權利並未深植於美國的歷史與傳統。」

我們先不考慮現代法律應該「遵循傳統」到什麼程度。

綜觀世界歷史,墮胎一直是育齡女性需要、且持續在做的事,而國家以明文法律全面將墮胎入罪化,其實是近200年才有的現象——人類歷史多數時間裡,只要有性行為,避孕和墮胎的節育需求,從來不曾消失。

女性之所以想要節育,可能是生養不起眾或出於健康因素,也有人是擔心在性道德保守的社會裡,她們的婚外性行為——如未婚、外遇或遭性侵致孕——被人發現,而希望終止妊娠。尋求節育的人,無論是否懷有性命交關的急迫理由,無非是希望掌控人生自主權。

今天,我希望帶領讀者穿越時空,審視「生育控制」的歷史:千年以來,除了我們熟知的宗教信仰,社會還透過哪些方式限制女人生與不生的權利?世界各地的女人為了生育自由,又如何衝撞體制,甚至犧牲生命?

節育:代代相傳的秘密自主權

現代醫學萌芽前,女性節育高度仰賴社群互助。過去,婦女會彼此分享避孕或墮胎偏方,各地文化都能在醫學或風俗刊物中找到類似紀錄。

先說避孕。

古埃及時代即有記載,女性會使用各式各樣的物品避孕。例如在性交前塞入草葉、海綿、油類,或者在性行為後喝下草藥。以現代科學分析,草藥的避孕效果有限,大概只有油類稍微具備阻擋精液的功用。西方「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還曾在醫囑交代,女性可服用「加了鹽、銅的水溶液」來避孕,但事實上這不僅沒效,更對身體有害。

古代也不乏以羊腸衣、植物纖維或絲綢製作的「天然保險套」。但是這些古代保險套缺乏彈性,經常掉落不說,製作成本也相當高,人們更常拿來防止性病而非避孕。18世紀時,還曾有保守團體要求英國國會立法禁止這種保險套,認為它們「鼓勵不安全性行為」。

既然避孕方法效果不彰,又可能遭到抨擊或管制,女性非預期懷孕自然十分普遍,此時,她們也只能尋求墮胎。

過去,每當有人想終止懷孕,其他婦女可能會介紹資源,依靠各種草藥複方或是水銀、砷等劇毒導致流產;也有侵入性較強的刮除術、真空吸引術,甚至毆打腹部等。儘管草藥可能有部分療效,古代多數節育方式不是失敗率很高,就是會對母體造成明顯傷害。

而不只避孕,墮胎的行為也經常受到道德或法律約束。

宗教信仰是左右女性節育的重要因素。(Unsplash)
宗教信仰是左右女性節育的重要因素。(Unsplash)

歷史現存最早的墮胎紀錄,出於西元前2000多年的古埃及醫書。

西元前1000年,亞述法律是少數將墮胎者判處死刑的古法,前提是「違反丈夫意願」才會受罰;雅典亦認為違反生父意願的墮胎,剝奪了潛在繼承人的出生機會,所以應該入罪,但若沒有父親或父親無意認可孩子,女性墮胎就不受法律禁止。

希臘、羅馬社會也普遍批判墮胎,但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當時,哲學家已多次討論墮胎有罪與否決定於「胚胎何時擁有生命」,亞里斯多德認為男性胚胎在40天就有靈魂,女性是80天,在此之前墮胎應屬無罪。 (相關報導: 美國墮胎權之戰:8大QA一次看 更多文章

在東方,印度教與佛教都不喜殺生,認為墮胎會打斷轉世輪迴。有人認為受精卵已算生命,也有人主張懷孕數個月後靈魂才會進入胚胎,但兩種宗教同樣認為,生育與否應以「涉入者的權益平衡」為考量,孕婦健康若受到危害,墮胎就不算是罪行。另一方面,印度特別保護上層種姓的存續,因此也有法律文獻稱「婆羅門階級的墮胎,等於殺害婆羅門的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