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老牌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人文國中小要消失了嗎 ?

作者呼籲政府,莫因操弄人文的事件,危害到人文學校親師生爭取重啟調查的各項權益與機會,以及其他實驗教育學校的辦學權益。圖為宜蘭縣教育處9/21舉辦人文國中小家長面見會之全員參與陳訴建議之盛況。(人文國中小提供)

最近成立15年的公辦民營人文國中小被宜蘭縣政府教審會判決收回承辦權的新聞一發佈,造成教育界震撼引起一片譁然。除了來自國內外人士的驚嘆、憤怒、惋惜、關心、聲援之外,總留下心中諸多疑惑「是否真的如新聞所報導真有違法情節重大到要收回承辦權呢?」

人文違法情事故事簡單道來

宜蘭縣政府因應公辦民營學校慈心華德福設立高中向上延伸需求,於100年重新修正為「宜蘭縣屬各級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條文內容明訂縣府監督管理的各項細則。但是卻從原本「對等合作」契約開放彈性自主之關係,轉變成「從屬管理監督」之關係,民營自由辦學空間不在,面臨開民主教育倒車,回歸一般公立學校的情境。雖然實驗教育三法於103年11月通過,但是地方政府並未積極落實實驗教育三法,反而將中央條例與地方自治條例共同列入公辦民營行政契約中,雖然有中央條例中第五條的除外條款,但是人文仍然受到地方自治條例的框架,被定位在公立學校,未能真正鬆綁,這是今日人文事件被判決情節重大的重要關鍵導因之一。人文學校在實驗教育三法修法通過後,將成為地方自治條例功成圓滿廢止前後,最後被懲戒的學校。

而於今年2月新任宜蘭教育處簡處長致力教育政策重心是在於「公立學校的變革」,並無延續支持前幾任縣長與處長之「前瞻宜蘭實驗教育的發展」;因此,面對人文事件多以行政懲處的態度,雖在9/21舉辦學家長面見會,超過75%以上家長、教師連署向簡處長陳情,但是家長於會後才知道教育處早已經將調查總報告送交教審會,感嘆!如無法接受大多數家長的民意,那辦理面見會的意義何在?而人文大多數家長陳情的意見卻無送交教審會參議還原現場,除不符合程序之外,送交教審會的資料亦不夠客觀,也有失偏頗與公義。很明顯的地方政府缺乏依據中央條例鼓勵私人興學與開放辦學之精神,雖有教育部函示地方政府可依中央條例彈性處理收費辦法,不需要依照公立學校學生代收代辦收費辦法,但是縣府在調查人文學校的判準,仍然堅持停留在公立學校代收代辦費的標準上,因而判決人文違規項目,人文提議諸多解決辦法往返與之數次溝通,均遭教育處否決,不勝唏噓。

新竹市南寮國小全體師生排出「NLPS 100」字形,全力迎接明年百年校慶。(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南寮國小(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另外疑未審先判,教審會判決前,長官在媒體前不當發言造成人文提早受到媒體負向報導、扭曲與輿論的壓力,形成家長莫大的焦慮,讓人文教師更疲於奔命解決現場學生與家長的情緒問題。人文親師生權益受損,在此案例中並未獲得保護。

人文是公辦民營的實驗教育學校,地方教審會的組成皆無實驗教育的專業人員參與,在審查過程容易落入一般學校的思維,無法做到客觀審議。由於此次審議過程粗造、程序不公不義,所以,人文親師生連署呼籲當106年實驗教育三法修法通過後,是否能夠依據行政契約所示,依據中央條例與修正錯誤的行政程序,提請教審會重啟調查。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需不需要縮短上課時數 更多文章

因應人文事件,積極呼籲支持政府應持續推動修法,將行政契約內容完善的責任公平回歸委託單位與受託單位,並將有實驗教育經驗家長團體與教師團體納入審查與評鑑機制,以平衡各方權力,確保實驗教育的推行。公立學校制度實施多年,相關法規細則繁浩,許多不合實驗教育部分難以一一排出,應改定位第三類型學校「公辦民營學校」,制定相關專屬實驗教育各式辦法,以涵蓋入學、收費、人事、待遇、課程、組織等。以本案為例,許多公立差勤制度、公立補助制度等均難適用,延伸違法疑慮,又難用實驗教育三法一一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