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2月底,在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期間,吳國楨上書國民大會,指陳政府六大缺失。其要點為:
(二)軍隊之內,有黨組織及政治部。國家軍隊必須國家化,俾其不致只忠於一黨或忠於一人。造成封建及內亂的勢力。但現時軍隊,不但有國民黨黨部的秘密組織,還有仿效共產黨政治指導員制度建立的政治部。軍中及別的升降,不以成績才能為依歸,而以個人與政治部的關係為主。吳指出,他與軍中有識之士私下談話發現,從將官到士兵,對政治部的觀感,「惡劣至無可復加」,甚至有言,「一朝作戰,必先殺政治部人員。」
(三) 特務橫行,唯我獨尊,藉其憑依,不知法律為何物,人民皆敢怒而不敢言。吳坦言,在他主持臺政三年多的期間,「幾無日不在與特務奮鬥之中。」他們「干涉選舉、擅捕人民、威脅敲詐、苦刑拷打,所在皆是。」
(四) 人權無保障。由於特務橫行,臺灣實已成為警察國家,人民權利幾已剝削淨盡。在他任內,曾訓誡捕人須先有犯罪證據,搜查必須經過法律手續。但他承認,因「職權所限」,無辜被捕被搜者,實不知有幾何人數。「每念及此,輒為痛心。」
(六) 思想控制。青年反共救國團之成立,實係模仿希特勒及共產黨之青年團。但此機構卻無明確的歸屬,吳也不明白究竟是國民黨還是政府主持。由於身份不明,他任內曾拒絕由省府撥給經費。此後的經費來源應該查究。顯然,對吳國楨來說,這是一個未經政府立法程序而私生的「怪胎」,卻能迫使學校「更換教員,壓迫學生」。
針對這些缺失,吳國楨要求政府:
(一) 組織委員會徹底查明國民黨經費來源,公佈真相,並頒訂原則,交由立法院議定「政黨法」,保障各方反共人士均能在臺公開成立政黨,批評政府。
(二) 撤銷軍中之黨組織及政治部。軍隊人員反共意識之訓練,應由有國家思想者主持,不得由任何一人或任何一黨包辦。
(三) 頒訂原則,交由立法院擬定「國家安全制度」之法律,明白規定特務機關之權力,及其違背者之罰則。
(四) 組織委員會,公開接受無辜被捕及非法受擾者親友之控訴,並派員往各種公開或秘密監獄及拘留所內實地勘查。
(六) 議決撤銷青年團(救國團),並不得再有變相之組織。這封長信把他壓抑已久的不滿完全傾吐出來了。吳國楨還同時上書蔣介石,請他「以百姓之心為心」,將此信交由國民大會公開討論,在臺灣報紙發表,並將他的建議付諸實施。
結果,一頂紅帽子很快就飛到他頭上。立法院長張道藩召開記者會表示:「共產黨就是用獨裁貪汙等籠統名詞,或是民主自由等空洞的原則,製造人民對政府的懷疑和責難,來破壞中華民國的聲譽和國家的地位。現在,吳國楨用同樣的手段來傷害他過去曾經宣示效忠的政府,……」(歐世華,1999:116)國民大會主席團決議,對吳的信拒不受理,但將該信印發給所有的代表,並在臺灣報紙上刊登。接著就是臺灣的黨報群起而攻,指吳函是「近十年來國際共產黨徒對我政府毒謀攻擊之大成。」
立法院長張道藩又奉黨內指示,攻擊吳在省主席任內違法瀆職、濫發鈔票,操縱外匯,包庇貪汙等。國民大會代表也跟著起哄,還通過臨時動議,要求政府徹查吳在省主席任內的不法行為,並飭令他「回國聽候查辦」。由於吳的公開信涉及了一黨專政、軍中政治部、特務系統等敏感問題,尤其是談到軍中有識之士所謂「一朝作戰,必先殺政治部人員」的說法,逼得躲在幕後的蔣經國也不得不採取「反制措施」。
我的罪,就是向政府進諫
在黨部和軍隊政治部的運作下,發動了各界一場大規模的聲討行動。在教育界,幾家公立大學的教授,包括臺大一些著名教授,也都隨著「救國團」的指揮棒,公開簽名譴責。軍職人員的信函也大批湧到報社。除了極少數知識人,如師範學院的梁實秋,甘冒失去教職的危險,也不願簽名外,大多數人都與政府「同表義憤」,申討到美國去告洋狀的「逆賊」。對號稱繼承了北大自由學風的臺大,這不能不說是知識份子人格尊嚴的一次大沉淪。此例一開,後來幾次的所謂聲討「費正清(賣國集團)」、聲討殷海光等簽名運動中,臺大教授都乖乖做了順從的羔羊,被黨工特務玩弄於鼓掌之上。
對於這種群起而攻的批鬥,吳國楨的反應是,「我唯一的罪,就是以愛國之士的身份向政府進諫。」(《China Post》1954.3.13;歐世華,1999:119)
蔣介石終於下達總統令(1954.3.17),指責吳國楨「出國甫及數月即背叛國家污衊政府,妄圖分化國軍,離間人民與政府及僑胞與祖國之關係,居心叵測,罪跡顯著,」撤免了吳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職位,並要求徹查究辦他在省主席任內的「違法與瀆職情事」。但對吳所指出的「政府缺失」和他的解決「建議」卻避而不提。
同一天,國民黨中常會根據紀律委員會的決議,撤除了吳國楨的黨籍和中常委資格。吳被撤除了公職黨職,對他來說,似乎是求仁得仁,因為他已五次上書請辭而未被接受。
對於他在省主席任內「貪汙瀆職」的指控,吳國楨指出,他辭職至今將近一年,並沒有人控訴他貪汙瀆職,期間蔣還托宋美齡寫信請他回去就任總統府秘書長,而張其昀也以國民黨秘書長的名義來信請他迅速回去就任新職。但就在他上書國民大會後,忽然就憑空指控他各項罪名。不過,他仍歡迎政府派人來美調查他的經濟情況,並可將證據檢送美國法院,要求引渡。他也願意放棄政治庇護權到美國法院對質。但他提出警告,近代文明國家,凡提出罪狀,必須先舉出證據,而政府這次對他的做法卻是先提罪名,再羅織證據。他希望政府到國外打官司要有真憑實據,否則偽造證據若被人查出,會有損國家體面。他最後奉勸蔣介石以元首的地位,「下詔罪己,蟠然改圖。」(吳國楨,1995:556-559)
這封向蔣公開挑戰的信,刊登在美國華文報紙上,但臺灣報紙卻奉命不准刊登。吳國楨得知此事,是根據《合眾社》發自臺灣的電訊報導(1954.3.26)。另一則《美聯社》的電訊(1954.3.25)則說,蔣介石在國民大會閉幕辭中表示,「政府將歡迎有助於中國之批評言論,惟中國人利用在外國居留之安全來批評政府,實與共黨無異。」《美聯社》對蔣介石拋出這頂紅帽的解讀認為,這是針對吳國楨而發。確實,剛當上第二任總統的蔣介石,在國大會場上意興風發地斥責「奸匪的同路人」:他們要藉鉗制思想、束縛言論和秘密警察、特務橫行的不民主口號,來脅制政府,出賣民族。尤其是在國外,藉外國政治的保護和外國勢力的憑藉,來橫行不道,為所欲為,希圖達到其傷害國家反共復國的目的,這完全是共匪式的手段和行動。(歐世華,1999:125-126)
蔣介石在許多人的心目中,他是中國的正統,但是許多人也認為他是威權的象徵。(BBC中文網)
對吳國楨來說,蔣雖未指名,但紅帽一拋,已是蔣同他全面決裂的誓言。單槍匹馬,以一人敵一國,作為「奸匪同路人」的吳國楨難道不感到寒心嗎?更何況他「上有老,下有小」,小兒子還在臺灣當「人質」呢!然而,吳國楨似乎愈戰愈勇,絲毫沒有息事寧人的退卻念頭。他心裡是如何盤算的呢?
吳又一次上書蔣介石(1954.3.28),提到他自己過去曾規勸蔣介石應鼓勵成立反對黨的事,以及他為力爭法治而遞上辭呈時,勸蔣介石不要讓經國主持特務。蔣非但不接受,反而變本加厲,任由經國控制特務軍隊,操縱黨部。所造成的結果,他在信中直言無諱地指出,連他在最後一次辭職期間,也「幾遭暗算,險被殺身」。
吳在信中還提到他獲得臺灣來人相告,王世杰之所以被免職的真正原因是談話不慎,為特務錄音報告。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吳的無中生有,其實不難推知。蔣的侍從翻譯沈錡,就曾在回憶錄中提起,當時在辦公室內談話是必須謹慎小心的:「1953 年 7 月 6 日,舉行(總理)紀念週時,蔣公又對不來參加的部會首長,責備了幾句,葉外長在場,很氣,事後對我說:兩小時可以辦許多事情,卻一定要我來浪費。然後又用英文說:『他可以槍斃我!他可以下令槍斃我,XXX(三字經)!』葉先生的脾氣就是這樣火爆,要是有人打小報告,他就完了。」(沈錡,2000,I:135)生動地描述了受到監控的辦公室氣氛。
吳國楨還提到大陸時期大膽批評政府的南京《救國日報》著名報人龔德柏,來台後窮困潦倒,並沒有任何批評政府的言論,但仍被特務秘密拘捕,也未送法院審判,而吳在省主席任內,對此竟毫不知情。
所以吳國楨在信中總結,直言進諫者(如他自己)會「險遭殺害」,談話不慎者(如王世杰)會被免職,有批評政府「前科」者(如龔德柏),也會被秘密逮捕,算舊賬。按照蔣氏邏輯,在國外的人若批評他,就是與共黨無異,在國內的人若批評他就是犯上,應受處分。吳國楨不能不指出,這是蔣介石「自私心較愛國心為重,且又故步自封,不予任何人以批評建議之機會。」(吳國楨,1995:561-562)
吳國楨:你們的錢已在福爾摩沙建立了一個警察國家。(允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