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團體提懷孕滿8周禁墮胎公投案,中央選舉委員會11日表示,去年11月函請提案人限期補正說明,補正經提委員會審議,認定仍不符合規定,決議予以駁回。
中央選舉委員會11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7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其中包括彭迦智領銜提出的公投案「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中選會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去年11月21日函請提案人的領銜人限期補正,補正經提委員會審議,認定仍不符合規定,決議依法予以駁回。
格式不符規定、語意不清 中選會駁回提案
中選會官員說明,駁回主因是公投提案的格式不符規定,且語意不夠清楚,經限期補正仍未符合規定;此案雖有是否涉及人權議題的爭議,但因格式已不符規定,因此實體部分也不需再討論。 (相關報導: 〔不斷更新〕風傳媒選情速報》總統、立委當選人最新結果看這裡! | 更多文章 )
另外,中選會11日審議的另6項公投提案,包括人工流產前應有6天思考期、另立專法規範公營事業負責人公開遴選、九二共識就是擱置爭議與務實協商、政府應立法確定非煤時間表等,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