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吳思瑤領銜人想退就退?趙少康搬法條:中選會別趁機吃案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對於罷免綠委吳思瑤(見圖)行動的提案領銜人張克晉退出表示「領銜人不是想退就能退」。(資料照,柯承惠攝)

大罷免二階段陸續進入尾聲,罷免綠委吳思瑤行動的提案領銜人張克晉卻在4月30日發出聲明表示,為避免台灣政治、經濟、民生在原地空轉,即刻起退出領銜人身分。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為此表示,張克晉宣稱,希望全國團結一致所以退出罷免,問題是,發動大罷免的民進黨有想跟在野黨團結嗎?面臨罷免威脅的國民黨立委有35個人,民進黨不停手,「只有你張克晉1個人不玩,可以讓國家團結不空轉?」

趙少康在臉書以標題「『刪瑤』領銜人不是想退就能退」為題發文表示,罷免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突然退出,是否因為被民進黨威脅,心生恐懼才決定不玩了?目前沒人知道。但是,遍查選罷法條文,沒有關於罷免案領銜人主動退出的規定,換言之,根本沒有領銜人退出的情境,有幾千人提議的罷免案既然已經提出,並通過中選會審查進入二階,也不可能因為領銜人出狀況而被影響。

趙少康提到,現在不少人以訛傳訛說,要經過2分之1的提議人同意,才可以換領銜人,在罷免吳思瑤一案,需要超過2000人的書面同意,才能由備補領銜人接替出任,「試想當時簽署提議罷免的4千多人,頂著大太陽、冒著大風大雨趕來連署,領銜人並沒有死亡,竟要2千多人再來簽同意書,玩笑豈不是開大了?」

趙少康:中選會不可見獵心喜趁機想要吃案

趙少康指出,根據選罷法第76條第8項規定,領銜人可以有條件被動被更換遞補,而不是主動退出不當領銜人,換言之,即使領銜人基於其各種考慮想要主動退場,也仍需2分之1提議人同意,始得替換由備補領銜人成為領銜人,因此,他再度強調「領銜人是不能自己說退就退的」。

趙少康續指,罷免吳思瑤在第一階段就已經有4000多人連署做提議人,第二階段的連署書也超過1萬份,也就是說,在士林、北投,目前為止,至少有1萬4000人同意罷免吳思瑤,早就在進行的罷免案,不可能因為領銜人想退出就可以「吃案」,中選會也不可以見獵心喜趁機想要「吃案」。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連立委在立法院要撤回提案,都要先經過連署人同意,公投法針對撤案也有類似規定,這就是法律考量權利均衡後的設計。

趙少康:北市「雙吳」是最可能被罷免的綠委

趙少康表示,再根據選罷法第78條「罷免案於未徵求連署前,經提議人總數3分之2以上同意,得以書面向選舉委員會撤回之。」連撤回罷免案都要3分之2的提議人書面同意,怎麼已經達成1%提議規定而且正在進行連署中的罷免案,只因領銜人個人原因,罷免案就可以任意加以作廢?中選會不可以胡亂解釋,以免鬧笑話!

趙少康最後強調,北市「雙吳」是最可能被罷免的民進黨立委,又以吳思瑤的連署進度最快,所以民進黨要無所不用其極的打壓、破壞,造成寒蟬效應,民進黨自己大肆罷免在野立委,卻沒收人民投票支持在野罷免的權利,就是威權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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