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駕駛人都知道,行駛進入隧道內要開燈,但不少人以為車前小燈有亮或開啟日行燈就可以,導致多名駕駛人因此被開罰。對此,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6條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行駛於隧道內應開亮「頭燈」。
小燈、日行燈不算!行經隧道必開「近光燈或遠光燈」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一名汽車駕駛人日前行駛高速公路途經隧道時,遭舉發未依規定開亮頭燈,然而駕駛人認為他當時已開車前小燈,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對此,法官審理此案時,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規範的「頭燈」只包括「近光燈」及「遠光燈」,並不包含「車前小燈」;考量《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的立法目的是因隧道內光線較不明亮,為了保障駕駛人在隧道內行車安全,才規定汽車行經高速公路隧道都應開頭燈。
裁決處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行駛於高、快速公路隧道內未開亮頭燈者,最高可處罰45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行駛於一般道路隧道內未開亮頭燈者,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最高處罰3600元罰鍰。
裁決處提醒,無論是白天或晚上,進出隧道時皆有光線反差,尤其白天隧道內照明不如隧道外光線亮,車輛行駛於隧道內若未開啟頭燈,駕駛人除本身視線不佳外,後方車輛亦不易辨識相對位置,難以保持安全距離恐發生交通事故,呼籲駕駛人進入隧道前記得提早開啟頭燈,確保行車安全。 (相關報導: 賓士禮車接大體「1原因」慘遭拖走!殯葬業者傻眼:缺錢缺成這樣…交警回應了 | 更多文章 )
另外,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如果遇雨或天色昏暗時,都應開大燈,特別是遇到大雨視線不佳時,更須透過燈光來提升車輛辨識度及增加用路人注意,以提升行車安全,違規者最高可處罰鍰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