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房子注意了!房屋稅2.0新制開徵,節稅只要做1步驟「直接省下一半稅金」

財政部宣布今年期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下稱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今年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示意圖/洪煜勛攝)

政府會針對有房屋的人收取房屋稅,而今(2025)年5月正式開徵「房屋稅2.0」,如果想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財政部宣布今年期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下稱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今年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若登記後同時符合3要件,就能享有自住稅率,最高能差至4.8倍。

房屋稅2.0新制5月開徵!

房屋稅2.0制度5月開徵,財政部統計,目前全台仍有約91萬戶雖符合自住條件,卻尚未辦理戶籍遷入,宣布今年辦理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放寬至6月2日。

財政部指出,「房屋稅2.0」自住住家用房屋除了要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外,若想享有自住房屋稅率1.2%,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包含:

1、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財政部提醒,若還沒辦妥戶籍登記,必須於2025年6月2日前辦理完成,即能繼續享有「自住稅率」,全國3戶內維持稅率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有1戶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能再降1%。

財政部呼籲,近期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寄發房屋稅繳款書,房屋倘符合其他自住要件,惟未辦竣戶籍登記,導致房屋稅不是按自住稅率1.2%或1%課徵之情形,納稅義務人務必於今年6月2日以前至戶政機關辦竣戶籍登記,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准,房屋稅就可享自住優惠稅率。

不只1間房找誰設籍?戶籍登記資格一次看

財政部也指出,設籍的對象除了本人或配偶外,直系親屬(包含血親及姻親),如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子女、孫子女等,也都符合戶籍登記的資格。

逾期未設籍,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

財政部提醒,只要在6月2日前以前辦妥戶籍登記,就不用再向稽徵機關申報,稽徵機關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繼續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而如果逾期未設籍,今年5月房屋稅就會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法定稅率2%~4.8%)課徵。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