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日前發生一起引人關注的交通事件,多名行人在捷運紅樹林站前的行人穿越道上,未停步讓執行任務的救護車通過,導致救護車被迫減速等待。此事件經過一名李姓駕駛拍攝後引發熱議,再次喚起對緊急車輛通行權的重視。
帝王行人搶過斑馬線,2輛救護車受阻
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李姓駕駛所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事件發生於4月9日上午9時左右,當時兩輛執行任務的救護車鳴笛行經捷運紅樹林站前,雖然當時車流量不多,周圍車輛也都依規定停車禮讓,但行人穿越道上約20位民眾卻未停下腳步,反而持續穿越馬路,導致第一輛救護車花費7秒才能通過路口,第二輛更是耗時17秒才得以通行。
目睹這一幕的李姓駕駛表示極度無奈,他在車內不禁感嘆:「救護車ㄟ...都是車為什麼還要走啊?」隨後將影片提供給媒體,希望提醒大眾重視此問題。
新北市消防局事後證實,當時這兩輛救護車正在執行車禍輕傷及長者身體不適的送醫任務。雖然兩名傷患送醫後情況穩定,但消防局仍強調,無論是車輛或行人,在遇到執行任務的緊急車輛時,都應立即停下避讓。
緊急車輛優先通行權法規,行人不讓可罰500元
淡水警方針對此事件提出相關法規解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若未避讓緊急車輛,可處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第74條則規定慢車駕駛人未避讓緊急車輛,可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法規對行人未避讓救護車的行為並無明確罰則。然而交通部曾針對類似案例作出解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若行人妨礙救護車優先通行,導致交通運行受阻,依個案情況可處以500元罰鍰。
淡水警方呼籲,雖然法規對行人未讓行救護車沒有明確處罰規定,但為了不延誤緊急救援時間,所有用路人都應遵守「救護車優先」的基本交通規則,共同維護道路安全與生命救援的順暢。 (相關報導: 真的有《帝王條款》行人!高雄男「斑馬線跳機械舞」卡路中央 跳到轉紅燈才急奔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