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名下有房注意!忘做1件事「稅金暴增4倍」,地稅局曝最節稅方法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遷出戶籍時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否則自用住宅稅率會失效。(示意圖/取自photo-ac)

許多家長為了讓孩子就讀明星學校,會特地把原戶籍遷出,再遷入到學校所屬的區域,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遷出戶籍時,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否則會讓原本適用自用住宅的土地失效,改成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金金額至少會差到4倍。

家有房忘做1件事「稅金暴增4倍」,地稅局曝最節稅方法

近期為新生入學報到季,許多父母為入籍明星學區,將全戶戶籍遷出,導致原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土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額至少差4倍。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千分之五十五,而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只有千分之二,相差很多。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土地,除不能營業或出租使用,也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持續於該地設立戶籍登記,一旦將戶籍全部遷出,即不再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提醒,遷出戶籍時,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該處地價稅才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如因戶籍遷出而改按一般用地稅率,之後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時,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逾期申請的話,次年度才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