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課50萬稅金!贈與不到244萬仍挨罰,國稅局曝忽略「1細節」低於免稅額也沒用

許多民眾對贈與稅的規則似懂非懂,僅知道要遵守244萬的免稅額,每年贈與低於這個金額才不會被課稅,卻沒有了解其背後更詳細的規定,導致就算低於這個金額,還是慘被國稅局討稅金。(資料照/顏麟宇攝)

許多民眾對贈與稅的規則似懂非懂,僅知道要遵守244萬的免稅額,每年贈與低於這個金額才不會被課稅,卻沒有了解其背後更詳細的規定,導致就算低於這個金額,還是慘被國稅局討稅金。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國稅局曾分享一個案例,一名爸爸2024年先後分別給了兒子和女兒各240萬元現金,原以為金額都沒超過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不用申報。沒想到,這個誤會讓他最後被補稅加罰,共繳了47.2萬元,可說是代價不小。

贈與不到244萬仍挨罰,國稅局曝忽略1細節低於免稅額也沒用

根據《遺贈稅法》規定,每位「贈與人」每年可以享有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此規定是規範「贈與人」而不是規範「受贈者」。也就是說,不管你一年內送給幾個人,只要總金額超過244萬,就必須在贈與行為發生後的30天內申報贈與稅。

以這位爸爸為例,他在2024年3月1日給兒子240萬,同年10月1日又給女兒240萬,累計達480萬元,他誤以為只要受贈者沒被贈與超過244萬就沒有問題,卻不清楚規範的是贈與人每年不可超過244萬。因已超過免稅門檻,依規定他應在10月1日後30天內申報,卻因誤以自己符合免稅規定,結果遭國稅局查獲。

最後國稅局核定,480萬元扣除免稅額244萬元,課稅淨額為236萬元,必須補稅23.6萬元,另加罰鍰23.6萬元,合計47.2萬元。 (相關報導: 父母幫兒女買房怎麼節稅?國稅局教1招省下37.6萬贈與稅,一毛錢也不用繳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