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認罪了!法院裁定涉貪案100萬交保 須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

新北院裁定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案,裁定100萬元交保加戴電子腳鐐。(資料照,顏麟宇攝)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污案,新北檢上周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起訴,今天移審新北地院。新北院下午裁定謝宜容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須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謝宜容於民國112、113年擔任勞發署北分署長期間,涉嫌於2件採購案中洩密、圖利廠商,另侵占價值2萬餘元禮盒,新北地檢署上週依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謝宜容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 (相關報導: 蔣萬安登高一呼「地方聯盟」動起來 關稅危機意外成國民黨士氣催化劑 更多文章

另,謝宜容涉職場霸凌,遭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檢方表示,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