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價在房屋買賣中非常關鍵,除價格外,也影響到房屋是否能成交,近期有網友表示,有一心儀房屋與樓下之房屋同戶型,只差一樓,而樓下去年成交980萬,屋主開價1100萬,已放置超過三個月,因此原PO開至1000萬,遭屋主噴太低,讓他委屈直呼「我真的出太低了嗎?」。
買房屋主開價1100萬!他3個月後開1000萬「被噴太低」
日前有網友於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有一心儀房屋與樓下之房屋同戶型,只差一樓,而樓下去年成交980萬,而自己與屋主開價1100萬,已放置超過三個月,因此他開至1000萬,遭屋主噴開太低,讓他委屈直呼「我真的出太低了嗎?」。
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建議,「有喜歡就加價,不喜歡就找新的」、「那這樣一看,你覺得價值在一千,也加不上去,那就再找吧」、「就是這個價格他不願意而已」、「買賣就是這樣,買方賣方都各有決定權;大家考量的就是價位而已。覺得值得就加價,不接受就另尋物件」、「堅持,現在中古房市沒那麼好」。
也有網友認為要看屋況,「看屋況吧,中古屋不是預售屋,覺得不合理就看別間,你可以不買,他可以不賣,議價空間決定屋主自己買的,或是繼承來的,一毛錢沒花的,就比較會賣便宜」、「有時候看屋況,我去年看過同一棟不同樓層貴兩百萬,比較貴的那間,一樣坪數下,屋況、廚房、衛浴都不堪用,都要換新,還貴兩百萬」、「要看屋況內裝以及屋主本身是否急售」、「也是要看屋況啊!」、「每個物件不同的屋況不同的屋主比較沒意義,不能成交就看別間別浪費時間」。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若屋主不著急出售,又對價格有所期待,就不會接受買方出價;若屋主急著換現金,價格彈性度就會高很多。曾敬德建議買方可以先評估對該物件的喜好程度與預算,若價格談不攏,也可轉向其他物件,市場上仍有其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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