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逐漸成為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地警方加強違規行為的自動偵測和取締,藉此提升道路安全和效率。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金門縣警察局近日宣布,配合平面道路變更及實際執法需求,已完成金城鎮民生路與中興路十字路口沿線的科技執法設備設置及測試,將於公告程序完成後,於5月1日零時正式啟用,針對「臨時停車」、「闖紅燈」、「超速」等違規行為進行加強偵測執法。
金門新科技執法5/1正式啟用
金門縣警察局表示,為配合金城鎮第三期區段徵收及重劃計畫,將於2024年11月對民生路及中興路十字路口南北向車道進行重新設計,將原有的雙向2線道調整為3線「偏心車道」,然而,近期發現許多鄉親因臨時停車於民生路而阻礙後方車輛通行,造成回堵情況。為改善該路段的交通秩序,警方已在金城鎮民生路及中興路口南北、東西各向,增設了科技執法設備,並將加強對各類違規行為的取締。
根據縣警局交通隊的統計,2024年度金門縣總事故數為1039件,其中發生在民生路一線的事故高達118件,佔全縣事故總數的約10%,是事故高頻發熱點。經過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雖然是「未保持安全車距」與「未依規定讓車」,但也與違規停車造成視線死角和障礙密切相關,這些問題是導致事故的潛在因素。
縣警局強調,隨著「偏心車道」設計的實施,車輛違規停放導致的車道回堵,以及後方車輛跨越車道行駛的情況,已顯著增加了道路上的危險性。據統計,去年僅在民生路一線,警方已舉發2542件違規事件,藉由強化執法,期望能有效減少事故發生,並確保用路人及行人的道路安全。
縣警局提醒,目前金城鎮民生路與中興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已通過測試,並將於公告程序完成後,從5月1日零時起正式開始執法,警方呼籲用路人要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貪圖一時方便而被罰款,同時也希望民眾能夠積極配合,共同維護交通秩序,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1.違規停車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00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2.闖紅燈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3.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處新臺幣1200~2400元。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不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相關報導: 開車「遇到黃燈」該煞車還是加速通過?違規標準是什麼?警察公布解答,多數車主都搞不清楚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