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IG認識小六女童…竟引誘她「拍裸照傳來看」!法官裁定「5萬元交保」檢方要告了

高雄一名男大生在高中時期利用IG引誘國小女童拍攝不雅照!(示意圖/Pixabay)

謝姓男大學生涉在高中時期利用通訊軟體引誘國小女童拍攝不雅照,經女童母親察覺有異後報警處理。謝男遭橋檢聲押後獲5萬元交保,並經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男大生引誘國小女童拍不雅照!涉兒少性剝削遭起訴

橋頭地檢署今(14)日指出,謝姓男大生去(2024)年2月間透過IG認識當時就讀國小、未滿12歲的女童,2人聊天熟識後,謝男同年4月間接續要求女童傳送裸照及影片,引誘對方拍攝不雅照並傳送給謝男觀看,直到女童母親察覺有異、報警處理後,全案才隨之曝光。

橋頭地檢署去年9月接獲報案後,啟動「婦幼保護網絡小組」,指揮高雄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搜索謝男住處,並扣得手機等及性影像。檢方訊後向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新台幣5萬元交保,限制被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聯繫被害人。 (相關報導: 新北多名區長收到「不雅照」!還留微信帳號恐嚇:有事好談…警調查曝「信件來自中國」 更多文章

檢方今(2025)年2月19日偵查終結後,將謝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嫌提起公訴。檢察長張春暉提醒,引誘兒少拍攝性影像,即使是兒少自願拍攝,仍然構成3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無兩小無猜條款適用,偷拍更會構成7年以上重罪,年輕人應避免一時好奇,葬送大好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