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統計,3月1日起啟用的19處科技執法系統,上路3天共開罰214件,其中以員林市莒光路與至善路口31件最多,違規項目件數最多則是超速,共有182件。
根據彰化縣警察局提供資料,今年新增19處科技執法,設在彰化市中山路3段與彰南路1段路口等15處地點,取締項目則有超速、闖紅燈及未禮讓路人等。
彰化縣警局交警隊警員指出,新增19處科技執法路段上路三天就取締214件違規,違規項目以超速182件為最多,闖紅燈30件居次、未禮讓行人則有2件。
警方表示,取締件數最多的地點是員林市莒光路與至善街口31件,其次是彰化市中山路3段與彰南路1段路口27件及員林市員林大道5段與員埔路口26件。
警方指出,設有科技執法的路段,現場都有提醒告示牌,主動告知民眾新增科技執法路口及取締項目,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日前也推出「交通違規簡訊通知服務」,車主可至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主題宣導→交通違規簡訊通報申請,透過手機號碼驗證或掃描 QR Code 進入網頁辦理。
交通隊提醒,為了防範詐騙,「交通違規簡訊通知服務」簡訊不會附帶任何連結,僅提供違規相關資訊,請務必提高警覺,正式的違規通知單仍會寄到車籍登記地址,請確保能及時收到並妥善處理。
彰化縣3月1日啟用19處科技執法
彰化市光復路與和平路口:闖紅燈、未禮讓行人
彰化市中山路3段與彰南路1段路口:超速、闖紅燈
彰化市線東路1段與環河街口:超速、闖紅燈
員林市莒光路與至善街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
員林市員林大道與員埔路口:超速、闖紅燈
員林市南昌路與中正路口:闖紅燈、未禮讓行人
鹿港鎮鹿東路與東昇路(石埤巷)口:超速、闖紅燈
秀水鄉彰水路1段與中山路口:闖紅燈、未禮讓行人
北斗鎮中山路2段與文苑路1段路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
北斗鎮斗中路2段與拓農路口:超速、闖紅燈
溪州鄉中山路與莒光路口:超速、闖紅燈
埤頭鄉埔尾路與斗苑東路口:超速、闖紅燈
線西鄉中正路與中央路口:超速、闖紅燈
溪湖鎮東環路與員鹿路2段路口:闖紅燈、未禮讓行人
埔心鄉埔新路與瑤鳳路口:超速、闖紅燈
二水鄉員集路與水森路口:超速
社頭鄉中山路與圳尾巷口:超速、闖紅燈
大城鄉南平路與上和路3段路口:超速、闖紅燈
竹塘鄉中央路1段與東陽路1段路口:超速、闖紅燈
1. 闖紅燈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2. 不停讓行人罰款金額
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3. 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處新臺幣1200~2400元。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不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 (相關報導: 5400沒了!新科技執法3/1上路「違者秒收罰單」,很多駕駛還不知道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