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年僅2歲的男童去(2024)年10月疑遭生父以多種施虐手段,包括以水管插入肛門灌水、多次毆打等行徑,最後更被重拳毆打腹部虐死。男童父母後續遭逮送辦;其中母親一、二審都被判刑2年;台南地院國審昨(21)日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生父1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南2歲男童疑遭活生生虐死!生父一審判刑18年
根據判決書,台南市一名謝姓男童2023年間疑遭虐待,同年4月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後,在隔年7月再返回原生家庭,和謝姓母親、31歲陳姓父親及姐姐4人在2023年7月23日至10月18日期間同住於台南市中西區某飯店雙人房裡。
不料,陳男在這段期間竟多次對陳童施暴,包括做出棉繩綑綁雙手、以蓮蓬頭水管插入肛門灌水、手捏生殖器、將身體伸至窗外威脅丟下樓、在廁所對其冷水沖淋、徒手或以熱熔膠條等物品擊打男童身體等行徑,造成陳童頭臉部、左胸部、陰莖、臀部、雙腿、腋下多達20餘處新舊擦挫傷、瘀傷等傷勢。
不僅如此,陳男後來又在同年10月18日趁謝女外出工作期間,捶打陳童上腹部、重壓同一部位,導致剛吃飽的陳童肝臟損傷、胃破裂,胃裡的食物部分流到腹腔,造成腹膜炎並引發敗血性休克。更讓人痛心的是,陳童直到當晚7時58分許左右才被陳男及母親發現失去反應,緊急送往郭綜合醫院搶救後仍不幸身亡。
法院調查後,還發現陳男過去長期家暴,還曾在同年8月29日差點把當時剛滿2歲的陳童捏死。對此,由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指出,陳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凌虐未滿18歲之人妨害其身心發育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 (相關報導: 不只用1瓶奶讓2歲兒挨餓!土城虐童爸「遭親父告家暴」黑歷史起底 性騷女師「邀玩3人泡湯」 | 更多文章 )
法官審理後,審酌陳男經鑑定後認為其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犯案後還有滅證、串供的動作,有逃避責任之虞,但考量陳男最終坦承犯行,以及需要獨力承擔2個孩子的教育、家庭生活困頓、犯案後有對男童進行CPR動作等情狀,主觀上認為陳男並非直接故意,最終判處陳男1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