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駕駛注意!公路局宣布,台66線等7處快速公路的大貨車速限將從現行時速90公里調降至時速80公里,114年1月1日起進入宣導期,114年4月1日正式實施。
36000元沒了!交通新規定4/1上路「違規秒開罰、禁止駕駛」
自112年3月1日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對20噸以上大貨車實施降速措施後,大貨車事故占比顯著下降。為提升快速公路整體交通安全,公路局及所轄分局自113年9月起與各縣市警察局協商,並於113年10月底邀集相關大貨車公會研商,取得調降速限共識。
台66線等7處快速公路的大貨車速限將從現行時速90公里調降至時速80公里,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為宣導期,期間將針對超速車輛發放宣導單提醒,114年4月1日起,速限調降正式上路。
調降速限實施路段
1、台66線市道114線-大溪端
2、台68線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
3、台72線後龍端-中興
4、台76線埔鹽交流道-林厝
5、台84線頭社交流道-走馬瀨
6、台86線台南端-關廟
7、台88線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
大型車超速罰款
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大型車行駛快速公路,超速 20 公里以內罰 3,500 元,記違規點數 2 點,若有載運危險物品,開罰 6,000 元;超速 20 至 40 公里開罰 4,500 元,記違規點數 2 點,載運危險物品開罰 6,000 元。
超速 40 公里至 60 公里,大型車開罰 18,000 元,記違規點數 3 點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若有載運危險物品,開罰 36,000 元;超速 60 至 80 公里,大型車開罰 24,000 元,記違規點數 3 點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載運危險物品則開罰 36,000 元;超速 80 公里無論車型大小,一律開罰 36,000 元。 (相關報導: 12000元上繳國家!新增科技執法2/15上路「違者秒收罰單」,多數駕駛不知道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蔡惠芯